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11-08 |
2017 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局(农委) 、物价局,农 发行各市分行,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各直属企业: 为切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保护农民利益,按照省政府《关 于贯彻国发〔2014〕69 号文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 见》 (鲁政发〔2015〕28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做 好2017 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 (国粮调〔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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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夏粮收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粮收购工作 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推进农 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的基础.
近期,李克强 总理视察我省,作出"国家对小麦和水稻有托市收购价,严防谷 贱伤农"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收购工 作的高度重视和对种粮农民的关心爱护.我省作为全国重要的粮 食主产省份,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的重要 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理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 到国家四部门对收购工作的要求上来,凝聚共识,履职尽责,共 同把夏粮收购工作做实做好,特别是要落实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 策,让农民放心.
二、抓紧做好收购准备工作 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收购工作方案,细化实化措施,做好收 购准备工作,确保"有仓收粮、有人收粮、有钱收粮" .仓容紧张 的地方,要通过移库集并、储备吞吐、仓容建设和利用社会仓容 等措施,充分挖掘仓储潜力,扩大收储能力.要及早安排落实收 购业务人员并积极组织开展培训,督促收储企业提前备好收购场 地、校验计量器具和检化验仪器,确保验级论价合理,计量结算 准确,执行政策到位.农发行等各类金融机构要备足收购资金,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确保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
三、严格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各地要严格落实"四个共同"工作机制要求,突出粮食部门 -
3 - 行政监管、农发行信贷监管职能和中储粮直属企业主体职责,形 成工作合力,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 .新麦上市后,要密切关 注市场行情变化,符合预案启动条件时及时按程序报批启动预案. 毗邻地区要搞好价格衔接.要合理确定收储库点并及时向社会公 布,督促库点严格执行质价标准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确 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要严把最低收购价小麦验收关,强化 库存监管,确保入库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不符 合最低收购价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小麦,由各设区市政府按照粮食 安全责任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处置费用可在市级粮食风险基 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省财政结合中央财政补贴情况,给予适量 补助.
四、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开展市场化收 购,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开展订单收购、加工收购、打造 品牌等措施,鼓励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引导农民增加适 应市场需求的优质绿色粮食供给,进一步活跃市场流通.要积极 利用产销协作平台,强化粮食产销合作,缓解产区收购压力,丰 富销区市场供应.充分发挥地方储备粮轮换对粮食收购的促进作 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在农业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五、提高收购服务水平 各地要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力度,为种粮农民开 展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的"五代"服务, 促进粮食提质进档,推动产后节粮减损,服务农民增收.引导粮 -
4 - 食企业主动加强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对接, 通过开展预约收购、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舒缓集中卖粮的压力. 根据农民售粮需要,适时调整收购作息时间,收购网点要做到价 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设置休息场所,准备茶水、防暑 药品等,为售粮农民提供服务.
六、维护好收购市场秩序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大监督检查 力度,采取部门联合执法、督导检查等方式,严防发生压级压价、 拖欠农民售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严厉查处违反国家粮食收 购政策的涉粮案件,维护好夏粮收购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安全储 粮和安全生产"一规定两守则" ,明确责任,规范操作,加强监督, 及时排除风险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和储粮安全.
七、加强粮食收购政策宣传 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解读夏粮收购政策,做到 家喻户晓,引导农民适时售粮.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为夏粮收 购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对接,建 立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布粮食生产、收 购进度、市场价格等信息,为农民售粮和企业经营提供信息服务.
八、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夏粮收购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认真落实粮食安全 省长责任制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部门抓落实的责 任体系.要继续坚持好联席会议、协同督导等有效工作机制,分 工负责,合力推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收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管.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农民售粮意愿、反映农民 -
5 - 意见和要求.物价部门要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中储粮 企业要切实履行好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主体责任.农发行要做 好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支持.其他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随时 了解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夏粮集中收购期间, 省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督查组.集中收购期结束后,各市要将夏 粮收购工作的总体情况报省粮食局.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粮食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物价局 农发行山东省分行 中储粮山东分公司
2017 年6月2日抄送: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 管局、省统计局,济南铁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