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11-07 |
6 2
0 1
5 年1
1 月1
3 日 星期五 主编: 王爱民 责任编辑: 杨波072015年1
1 月1
3 日 星期五 主编: 王爱民 责任编辑: 杨波专题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责任分解表 严格执行 六必须、 六不准 扬尘控制措 施, 未达到要求的建筑工地, 一律实行停工 整顿;
全市建筑垃圾 (弃土) 运输车辆必须车 箱密闭 (或覆盖) , 驶出工地时必须喷淋冲 洗, 严禁超限运输, 未达到要求的严禁运输, 不得将扬尘带出工地.
房屋拆迁及建设、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必 须做到 六个
1 0
0 % .即: 施工现场
1 0
0 % 围挡, 工地裸土1
0 0 % 覆盖, 工地主要路面1
0 0 % 硬化, 拆除工程
1 0
0 % 洒水, 出工地运输车辆
1 0
0 % 冲净车轮且车身密闭无洒漏, 暂不开发 的场地1
0 0 % 绿化. 对塔沱政府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和建 设扬尘、 南外三里坪人文生态园区建设工 地、 北外张家坝、 西外莲花湖等重点建筑工 地, 实施重点监控. 适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一、 二类重点控 制区范围内在建建筑工地名单和投诉电话, 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 严格监管
一、 二类重点控制区内的道路 土石方挖掘、 拆除工程、 渣土清运以及其他 扬尘污染, 及时修复道路破损边坡.施工场 地严格落实洒水、 覆盖、 围档、 封道等扬尘控 制措施, 必要时, 减少作业时间或全面停止 施工. 对一类控制区主要干道、 次要干道、 重 要支路, 特别是朝阳路、 通川路文华街、 翠屏 路、 荷叶街、 二马路、 西河路、 通达路、 西环 路、 华蜀路、 金龙大道、 凤凰大道、 金兰路等 主要路段实行每天
2 次以上的 吸、 扫、 冲、 收 作业. 对建筑垃圾全面实行密闭运输, 对抛洒 滴漏、 带泥行驶、 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 运工程渣土等行为, 依法严格查处. 对西河路、 塔石路、 省道2
0 2 线罗浮阳光 至铁山隧道、 国道
2 1
0 线魏复路、 省道
2 0
2 线 达开路等进行养护. 清除路边陈积淤泥, 清理公路沿线边 沟、 护坡、 桥涵垃圾, 清洗绿篱绿带及行道树 积尘, 及时修复路面和附属设施, 保持城区 主要出入口道路
1 0 公里范围内干净整洁.
2 0
1 5 年10月底前完成国道
2 1
0 线魏复路段 的路面大修. 落实各进出城市道路口检查站人员, 凡 车身车轮、 底盘不洁的车辆禁止入城, 必须 强制对脏车进行清洗后方能入城, 加大对建 筑施工运输车辆、 运煤车辆和其他粉尘物料 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密闭覆盖的抛、 洒、 滴、 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对
一、 二类重点控制区内的大型煤堆、 料堆实现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一类重点控制区以内的经营性餐饮服 务单位, 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强化油烟 净化设施的日常维护, 确保稳定运行.严厉 打击露天烧烤违法行为.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和 日常监管, 严格执法, 禁止城市清扫废物、 园 林废物、 建筑废弃物等垃圾的违规露天焚烧 现象的发生, 重点巡查城中村、 居民小区、 背 街小巷等部位. 对火电、 钢铁、 水泥、 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 的国控、 省控重点工业企业和
2 0 蒸吨及以上 燃煤锅炉的企事业单位, 继续推进废气排放自 动监控设施 (包括烟粉尘监控指标) 的安装、 联 网工作. 重点工业企业要对燃料、 原料、 产品堆场 等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建设密闭料仓、 顶棚、 防 风墙等, 对物料传送带实行密闭作业并安装自 动喷淋装置, 对堆场实行覆绿、 铺装、 硬化等措 施;
积极推进粉煤灰、 炉渣、 矿渣的综合利用, 减少堆放量. 对主城区周边交通沿线的采石场、 砂石场 进行全面清理排查, 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律 关停.对达开公路、 环城公路沿线的砂石场、 采石场实施关闭. 加强对城市周边5
0 多家工业企业的日常 监管巡查, 对偷排漏排、 擅自闲停治污设施的 行为进行查处, 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 无污染治理设施、 不能稳 定达标排放的小型企业坚决实施关闭.重点 监管达钢、 达州电厂、 渠江铸管等高污染企业 和工业园区. 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
0 蒸吨以下 的燃煤锅炉, 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1 0 蒸 吨以下的燃煤锅炉.2
0 1
5 年12月底前, 对10蒸吨以下的工业用燃煤锅炉由市经信委负责 排查淘汰, 对煤炭行业
1 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 炉由市安监局负责排查淘汰, 对10蒸吨以下 的生活用燃煤锅炉由市商务局负责排查淘汰. 立即启动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烟气治 理工程,
2 0
1 6 年1 月实质性启动达州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搬迁工作;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执法力 度, 对整改整顿仍不达标的企业立即进行淘 汰;
2 0
1 5 年11月底前, 根据环保部督查建议, 对渠江铸管厂存在的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位.
一、 二类重点控制区内凡是未完成大气污 染防治年度治理设施改造和大气污染防治设 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一律停产治理;
有烟气、 粉尘、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业企业 限产
3 0 % ;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除涉及民生及 其他特殊用途的燃煤锅炉外, 原则上停止使 用;
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严禁露天喷涂、 打磨、 抛丸、 焊接等作业.根据大气环境质量 状况, 紧急情况下, 进一步扩大限产和停产重 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范围.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 定时按程序发布相关 环境质量信息, 从2
0 1
5 年1
0 月起, 由市政府不 定期组织召开城区空气质量分析会, 科学研判 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 督. 继续推进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监测体系 建设, 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 提高 监测预警准确度.结合实际适时修编、 完善重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并抓好实施. 提升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气象干预效果, 改 善空气质量.在重污染天气, 根据气象条件许 可, 增加人工增雨频次, 确保实现空气质量达 标. 组织开展区域气象与污染控制能力研究, 加强重污染天气形成机理研究和预报预警技 术方法研发, 进一步摸清区域灰霾污染特征和 成因, 提出有效防控措施. 整合机动车安全检测监控体系建设力 量, 利用市公安局现有的办公用房、 人员、 网 络监控平台硬件设施等建设我市机动车环保 排污监控平台, 对我市已建成并取得环保资 质的
5 家社会化环保检测机构进行远程监控 并核发在用车辆的绿色环保标志.由市财政 局每年拨付专项资金保障环保排污监控平台 的运行管理, 并对在用机动车开展环保检测 工作. 对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 一律不予核发 车辆安全检测合格标, 禁止上路行驶.鼓励 群众采取 随手拍 等形式进行有奖举报, 落 实奖励资金, 监督 冒黑烟 车辆上路行驶. 过境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绕行过境, 禁止 驶入一类重点控制区域;
重污染天气时, 发布 车辆禁、 限行公告, 除公交、 救护、 消防、 环卫、 执法等保障车辆外, 在一类重点控制区域内, 各级党政机关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 停驶
2 0 % ,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及大型货物 运输车辆、 黄标车、 老旧汽车全天禁行. 到年底前, 必须全面完成一类重点控制 区内所有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新建 储油库、 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 必须同步 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全面销售供应国四标准 的车用汽、 柴油.加强对销售和使用劣质汽 油、 柴油监管,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门槛, 不得审批除 上 大压小 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项目, 严 控钢铁、 水泥、 平板玻璃、 石化、 化工、 有色等 高污染、 高耗能项目, 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项目. 清理
一、 二类重点控制区内产能严重过 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 边批边 建、 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 尚未开工建设的, 不准开工;
正在建设的, 要停止建设;
对确有 必要建设的, 在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基础 上, 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加快电力、 水泥、 钢铁等重点行业脱硫、 脱硝、 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 完成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3
1 # 、
3 2 # 机 组及国电深能华蓥山有限公司3
1 # 、
3 2 # 机组 的除尘治理设施改造. 对全市已建成的脱硫、 脱硝、 除尘设施加 强日常监管, 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 行. 对283家工业企业要严格执行污染物排 放新标准, 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新 标的违法排污企业, 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 停 产整治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 报经政府批准, 责令停业、 关闭. 组织市、 县、 乡、 村、 组五级联动, 每日开 展秸秆禁烧巡查, 严禁冬季农作物秸秆焚烧, 确保不出现着火点. 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 促进秸 秆资源化回收利用. 重新划定腌腊制品熏制点, 做好宣传, 确 保城区
5 个空气自动站点周围
2 公里范围内 严禁出现腌腊制品熏制现象. 制定完成腌腊制品熏制污染控制方案, 组织抽调乡镇、村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人 员成立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制止市 民在人口密集区、沿河随意搭建熏制点,对 不按规定在小区楼顶、巷子、路边、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