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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8-02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上证公函【2018】2435号《关于对江苏阳光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现将《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 (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3 号》 )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 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阳光服饰系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向阳光服饰销售金额合计 2.57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24.32%;
阳光服饰的应收账款为 2.54 亿元,占应收 账款比重 60.60%.2018 年5月,公司回复本所问询函时表示,在股权、人员等方 面,公司及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与阳光服饰不存在关联关系.后经查询工商信息显 示,阳光服饰的控股股东于
2018 年8月7日变更为阳光集团,但公司未就上述变 动及关联关系情况予以披露.对此,请公司补充披露: (1)自2012 年以来,阳光 服饰的股权变化及实际控制权情况,并说明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2)在前期公司 已对外转让阳光服饰控股权的情况下,本次阳光集团取得阳光服饰股权的原因;
(3)阳光服饰近
3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主要包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毛 利率、净利润,并说明阳光服饰是否主要与上市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4)公司向 阳光服饰销售商品的主要类别、数量、价格、毛利率,并与其它第三方客户进行 比较,量化分析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报告期末,公司存货金额 8.57 亿元,同比增长 24.25%;
公司的存货周转 率为 0.84,较去年同期下降 0.21.请公司补充披露: (1)分业务和产品类型披露 存货的期末余额和库龄分布;
(2)各类型存货周转率情况以及同比变化情况;
(3) 结合存货的库龄和周转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并与同行业其 他上市公司进行比较.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公司于
2016 年4月披露公告,拟在非洲埃塞俄比亚建立纺织服装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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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下简称阳光埃塞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 3.5 亿美元,占公司目前净资产比重达 113%,预计建设期
1 年.根据公司半年报,截至目前该项目仍在建设中.对此, 请公司补充披露: (1)阳光埃塞项目建设期延长的原因、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障 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2)截至目前公司就阳光埃塞项目已投入的资金规模、 后续资金投入计划以及资金来源;
(3)结合目前市场环境和行业变化,审慎评估 阳光埃塞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投资回收期以及盈利情况,并对项目投资风险进行 充分揭示;
(4)公司应当就该重大项目的重大变化或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请公司自查前期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4.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的流动比例为 0.91, 同比下降 0.34;
速动比率为 0.51, 同比下降 0.29.同时,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 17.13 亿元,其中三个月内到期 的短期借款为 4.91 亿元;
而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 6.11 亿元.对此,请公司结合 短期借款规模、流动资金等,分析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请公司于
2018 年8月30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8 年9月4日之前,就上 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做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8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