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11-10 |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款 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阳江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本市规范 性文件草案,制定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规划、 方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 资源流动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 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 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 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 才、农村实用型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 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 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 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 稳定.
6、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 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机 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 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指导人 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措 施,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 和培养工作.
8、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 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 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 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 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 和特殊人员安置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荣誉制度和政府 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措施和规划, 指导和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 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 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 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 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局
2017 年部门决算编 报范围的单位共
4 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
3 个预算单位.
1、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
15 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综合性政策调研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
负责文电、 会务、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信访、维稳等 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 机构编制、 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工作. (2)综合计划与政策法规股.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有 关贯彻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组织实施;
承担机关事 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股室拟订相关政策;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承担有关信 息规划、统计管理、数据发布和法制宣传工作;
承办依法行 政和法制建设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执法监督等 法制工作. (3)财务与基金监督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监督 实施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基) 金预决算;
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
组织 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
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负 责属下事业单位审计工作;
承担局内财务收支管理工作. (4)就业促进股. 组织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 区有序流动政策;
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贯 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 策;
实施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
承担就业服务机构 和社会中介机构的设立初审和监管工作;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 发展规划,指导人力资源招聘工作. (5)军官转业安置股(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规;
拟订全市军 队转业干部分配计划并协调落实;
贯彻落实困难企业军队转 业干部有关解困和稳定的政策;
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管理服务工作;
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 常工作. (6)调解仲裁管理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 公室).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
指 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 织仲裁庭审工作;
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培训教育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职业技能分类、 职业技能标准;
指导、 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
承担职业培训 机构认定的初审和管理工作;
承担技工学校办学资格初审、 申报工作;
拟订培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负责企事业单 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公务员、农村劳动力 等培训工作. (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
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 革事宜;
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 制度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享 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的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制 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协助培训教育股组织 实施. (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拟定事业 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 施;
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 宜;
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
承担事 业单位招收聘用制人员和政府特殊人员的调配工作;
管理、 协调智力引进工作;
指导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工作;
指导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智力市场工作. (10)工资福利股.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分配和离退休政 策;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工作;
拟订机关事 业单位工勤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 员退休办理工作;
拟订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办法并指 导实施;
承担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
承担企 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
综合协调 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
审核市属和中央、省、阳江 市驻阳春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协助做 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工资有关工作. (11)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股. 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政策;
拟 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 施;
承担审批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和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关工 作;
贯彻执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
贯彻执 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调剂、使用、管理政策和拟定失业 保险调剂金储备分配计划;
贯彻执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 险金期间患病、生育、死亡等有关待遇政策;
贯彻执行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 和标准;
贯彻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基金管理制度、 运营办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
参与指导、 监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 待遇的核发工作;
贯彻执行实施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和标 准;
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工作. (12)医疗保险股(市农医办) 贯彻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贯彻实施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 围和支付标准;
承担全市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 省、阳江市和本市有关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政 策措施;
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
监 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运作;
对全市农村医保定点医疗 卫生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协调、组织实施各项有 关政策、补偿方案和各项管理规定;
负责城乡居民医保一体 化政策的组织实施、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
组织贯彻执行定 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 定标准和管理政策;
负责市农医办日常工作. (13)公务员管理股. 贯彻执行公务员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组织实施 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