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11-12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10 月29 日在成都召开,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曾义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8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2 票,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运营和管理状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2 票,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东方电机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电机厂、东方汽轮机有限 公司吸收合并东汽投资发展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被吸收合并资产是分别与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东方汽轮机有限
2 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有利于推进企业 深化改革,有助于进一步整合资产、加强管理、减少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2 票,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汉旺基地地震损毁资产整体捐赠给地方政府事 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汉旺基地已纳入地震遗址保护区范围,不 能作为工业或商业使用, 属无法搬迁和企业不能有效使用的无效资产.将其整体 捐赠给地方政府,既有助于减轻企业管理负担,也符合当地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2 票,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10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