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11-12 |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举行的二零一七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成员;
及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已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星 期五) 上午九时正於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 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载於股东周年大会经修订通告的所有决议案在无任何修改的情况下,获会上的股东及拥有投票权之授权股东代理人以投票(现 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兹提述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司」 ) 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三日的通函(「通 函」 ) 及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的二零一七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股 东周年大会」 ) 经修订通告(「股 东周年大会经修订通告」 ) . 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经修订通告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C
2 C 本公司董事(「董 事」 ) 会(「董 事会」 ) 欣然宣布,本公司已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星 期五) 上午九时正於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概无提呈任何新决议案,载於股东周年大会经修订通告的所有决议案在无任何修改的情况下,获会上的本公司股东(「股 东」 ) 及拥有投票权之授权股东代理人以投票(现 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本公司董事邹磊先生担任股东周年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本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独立核数师、见证律师及点票监察员列席了股东周年大会.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被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的点票监察员,并由见证律师、本公司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及监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及见证股东周年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i) 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 、 《证券法》 、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ii)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及(iii) 股东周年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股东周年大会截至股东周年大会举行之日,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可在会上就决议案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090,803,431 股 (包 括2,750,803,431股A 股及340,000,000 股H股) .并无对任何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决议案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限制.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会议但仅对股东周年大会经修订通告所载决议案投反对票. 本公司概无股东须就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因在寄发股东周年大会经修订通告及通函以前,本公司并未获知任何人士拟就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或投反对票, 故通函并无提及此类意图.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现 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的股东及授权股东代理人共32 人,合共持有股份1,766,601,736 股,约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6%,其中:A股股东所持股份1,730,105,117股,约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8%,H股股东所持股份36,496,619 股,约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 C
3 C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均以投票方式表决.第12项及第13项决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周年大会经修订通告所载之决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投票数目(%) 总票数赞成反对弃权1.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1,765,529,236 (99.9393%) 895,700 (0.0507%) 176,800 (0.0100%) 1,766,601,736 2.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1,765,529,236 (99.9393%) 895,700 (0.0507%) 176,800 (0.0100%) 1,766,601,736 3.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1,765,383,136 (99.9310%) 1,218,600 (0.0690%)
0 (0.0000%) 1,766,601,736 4.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1,765,296,336 (99.9261%) 1,218,600 (0.0639%) 176,800 (0.0100%) 1,766,691,736 5. 审议及批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夥) 为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度财务报表,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1,766,244,136 (99.9798%) 267,600 (0.0151%) 90,000 (0.0051%) 1,766,601,736 特别决议案投票数目(%) 总票数赞成反对弃权6. 审议及批准修订《公 司章程》 . 1,736,270,146 (98.2957%) 30,011,290 (1.6990%) 92,300 (0.0052%) 1,766,373,736 7. 审议及批准修订《公 司章程》 中董事会人数. 1,765,331,336 (99.9410%) 952,400 (0.0539%) 90,000 (0.0051%) 1,766,373,736 C
4 C 普通决议案投票数目(%) 总票数赞成反对弃权8. 选举白勇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 1,763,950,119 (99.8499%) 2,561,617 (0.1450%) 90,000 (0.0051%) 1,766,601,736 9. 选举傅海波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 1,764,962,419 (99.9072%) 1,549,317 (0.0877%) 90,000 (0.0051%) 1,766,601,736 10. 审议及批准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报酬. 1,765,155,136 (99.9310%) 1,128,600 (0.0639%) 90,000 (0.0051%) 1,766,373,736 11. 审议及批准第九届监事会成员的报酬. 1,765,068,136 (99.9310%) 1,119,300 (0.0634%) 99,300 (0.0056%) 1,766,286,736 12.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 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12.1 选举邹磊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64,307,450 99.8701% 是12.2 选举张晓仑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59,328,554 99.5883% 是12.3 选举黄伟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64,987,220 99.9086% 是12.4 选举徐鹏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及1,764,987,218 99.9086% 是12.5 选举张继烈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64,987,217 99.9086% 是C5C13.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以 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13.1 选举谷大可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765,326,920 99.9278% 是13.2 选举徐海和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及1,765,326,617 99.9278% 是13.3 选举刘登清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765,278,617 99.9251% 是由於超过一半的票数表决赞成第1至5项及第8至13 项普通决议案,第1至 5项 及第8至13 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由於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表决赞成第6至7 项特别决议案,第 6至7项决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有关上述决议案详情,请参阅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经修订通告.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宣布,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邹磊先生、张晓仑先生、黄伟先生、 徐鹏先生及张继烈先生获选举为非独立董事;
谷大可先生、徐海和先生及刘登清先生获选举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上述获选董事的任期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起为期三年. 本公司认为谷大可先生、徐海和先生及刘登清先生符合上市规则第3.13 条载列的独立性要求. C
6 C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退任董事会进一步宣布,因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陈章武先生任期已届满并自第九届董事会通过股东周年大会选举之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且不再於本公司任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职务. 陈章武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其他因其辞任而须知会股东的事宜.董事会在此谨就陈章武先生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祟高敬意及深切感谢.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成员本公司宣布,白勇先生及傅海波先生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获选举为股东代表监事. 曾义先生已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举行之职工代表大会上经民主方式选举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曾义先生简历如下: 1970年1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大学本科毕业於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济系国际金融专业并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1年7月加入东方锅炉厂, 历任东方锅炉厂财务会计处职工;
东方锅炉(集 团)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员、处长助理、财会价格处副处长、处长、党支部书记;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等职务.其中2008 年 8月 至2011年1月兼任东方电气(广 州) 重型机器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10 月起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至今;
2017年11月任公司监事至今. 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C
7 C 上述获选监事的任期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起为期三年. 除以上披露者外及於本公告日期,上述监事(i) 於过去三年中概无在本公司及或 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ii)於过去三年中概无在任何其他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iii) 概无接受其他重大委任或持有其他专业资格;
(iv)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均无任何关系(定 义见上市规则) ;
及(v)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以上披露者外及於本公告日期,上述监事均无持有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证 券及期货条例》 第十五部所界定的任何其他权益. 董事认为,概无任何有关上述监事的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亦无任何须根鲜泄嬖虻13.51(2)(h) 至(v) 条规定作出披露的资料.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退任因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文利民先生自第九届监事会通过股东周年大会选举之日起不再担任监事. 文利民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其他因其辞任而须知会股东的事宜.董事会在此谨就文利民先生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祟高敬意及深切感谢. C
8 C 修改《公 司章程》 兹提述本公司分别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有关修订《公 司章程》 的公告.第6项及第7项决议案已於股东周年大会通过, 董事会现宣布,修订本公司《公 司章程》 一事已由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起生效.本公司的经修订章程已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上刊登. 备查文件1. 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於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及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承董事会命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龚丹公司秘书中国?四川省?成都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司董事如下: 董事: 邹磊、张晓仑、黄伟、徐鹏及张继烈独立非执行董事: 谷大可、徐海和及刘登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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