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11-09 |
现就我区 2018-2019 学年度高中一年级招生 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考条件
(一)凡我市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
3 年潮州市完整初中学 籍的,可在我区报名参加中考.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关于做好进 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潮州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 的意见》 (潮教字〔2013〕17 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按相关政策规定报 名参加中考.
(四)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往届生不准报考省一 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
(五)市直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条件:按《潮州市市直 优质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 法》的规定执行.区属优质高中(南春中学) "指标生"资格条件: 按《湘桥区优质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 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南春中学"指标生"分配比例 50%.
二、报名方式及报考手续 按潮州市招生办公室 潮州市教育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8 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
2 通知》 (潮招字〔2018〕4 号)执行.
三、招录规定 根据潮州市招生办公室 潮州市教育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8 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的通知》 (潮招字〔2018〕4 号)和会议精神,中考普通高中第
一、
二、三批学校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学 校由县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录取, 考生一经录取就不得变更 再选择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南春中学规划招生
935 人(含政 策性招生
10 人),正取生在第二批录取,艺体生面向全市招生在 第三批录取,由市招生办组织实施.第四批招录学校共有意溪中 学、磷溪中学、铁铺中学三所,招录办法如下: 1.因受中职学校招录的影响,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为便于公 平补录,考生在第四批志愿学校中(意溪中学、磷溪中学、铁铺 中学)要认真选择志愿顺序,首次录取时只按第一志愿录取,不 考虑
二、三志愿,考生一经录取,须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 册手续, 逾期将视为自愿放弃录取, 由区招生办按平行志愿补录. 2.第四批普通高中学校组织首次录取的新生于七月中旬注 册,考生未按时注册视为放弃录取资格.7 月21 日前,各第四 批高中学校将已注册名单上传湘桥区招生办.7 月23-24 日,区 招生办按平行志愿补录第四批学校新生.
四、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今年阳光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成立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3 组长:苏N(区政府) 副组长:余焕湘(区教育局) 、郑润洋(区党政办) 成员:陈旭湘(区委宣传部) 、陈宝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刘文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向胜(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局) 、钟书翊(区建设局) 、陈湘南(公安湘桥分局) 、陈宣泽(区 财政局) 、蔡丽斌(区农林业局) 、林焕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郑汉君(区外事侨务和台湾工作局) 、钟敏(团区委) 、庄建邦(区 卫计局)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主任:余焕湘(兼) . 各镇和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 严格按照湘桥区政府批准的 《潮州市湘桥区 2018―2019 学年度教育事业规划》(潮湘府〔2018〕14 号)进行招生,不得 超规划招生.确需调整的,在区政府批准的全区总规划数内调剂 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超过总规划数的,报区政府 批准.未经批准的招生规划无效,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
(三)区教育局将于
6 月中旬在湘桥教育信息网、潮州市湘 桥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今年秋季全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 见.
(四)未尽事宜或因特殊原因需作调整事项另行通知. 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
2018 年5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