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11-12 |
一、破产清算概述 中航特材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 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本次裁定和决定的主要内容 1.《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 (2018)陕01破申38号)裁定内容: "本院认为,申请人中航特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法定破 产受理条件,其破产申请应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 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2.《关于指定中航特材破产管理人的决定》 ( (2018)陕01破申38号)决定内容: "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 指定管理人"之规定,指定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为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破产 管理人. 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 况的除外. "
三、破产清算企业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561454655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新建 5.注册资本:522806581.98元6.成立日期:2010年09月26日7.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元素、炉料、刃具、工具、 电工电气的销售及网络销售、仓储(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及网上销售;
金属型材下料;
机械加工、锻件加工、销售及技术信息咨询;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 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
生产性废旧金属、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销售(不含 报废汽车及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回收) ;
润滑油、润滑脂、机电产品(除小轿车) 彩钢制品、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汽车零配件(不含总成) 、建筑材料(除木材)橡塑 制品、陶瓷材料;
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产品包装. (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 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
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航特材总资产315,030,462.45元, 负债总额423,004,244.02元,所有者权益-107,973,781.57元,营业收入831,087,040.39
3 元,净利润-44,314,111.23元. 9.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中航特材47.51%股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贵州安大航 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其19.32%,共计持有中 航特材66.83%.
四、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中航特材主要从事公司内部材料采购业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航特材所产生 的营业收入831,087,040.39元,在公司合并报表时抵消770,774,724.23元,纳入合并收 入的仅有60,312,316.16元,占公司2017年合并营业收入的1.07%.目前,中航特材全部 业务已经停止,且公司已于2017年12月31日对中航特材的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中航特材破产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和现有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 (2018)陕01破申38号) 2.《关于指定中航特材破产管理人的决定》 ( (2018)陕01破申38号)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