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9-11-16
8-2-1 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19 年5月14 日出具的《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19]119 号)(以 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 )的要求,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安永 或 我们 )作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发行人 )的申 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如下: 问题

2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未按前次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回答下列问题,请继续回答并说明首轮回复 未回答全面的理由: ((1)前次问询未要求披露 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经营产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扣除生 命科学实验室、其他收入)的比例 ,请发行人说明发行人披露该数据的依据、该数据本身的合 理性, 在未告知本所的情况下披露该数据的原因, 将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中的内容披露到招股说明 书中的原因;

(2)前次问询问题中的 销售返利的具体情况 ,是指请发行人披露包括但不限 于各类返利的政策、金额、计提和冲销的金额情况及差异情况、会计处理的合理性、相关内控是 否完善等相关问题;

(3)前次问询问题中的 后续的搬迁计划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还 应包括后续的具体影响, 请发行人明确披露搬迁是否可能造成发行人在一段时间内停产, 相关搬 迁是否会造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若存在相关风险请做好风险揭示;

(4)请发行人披露报告期 内对同一供应商的预付款项及应付账款余额并户的具体金额,并分析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及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

(5)请发行人说明自产产品主营业务成本需要按照某种计算 方式计算得出而非直接归集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该种情况与发行人披露的 公司产品成本 能够清晰、准确的按产品归类 信息是否相符;

(6)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列 表说明对经销商执行的核查程序及对应的核查比例,对同时执行两项以上核查程序的请明确标 明,在计算比例时不要重复计算;

(7)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对于商誉减值事项的会计 处理、信息披露及审计评估情况是否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要求.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详细核查上述事项,提高执业质量及职业道德,并按照要求督促发 行人做好信息披露. 8-2-2 【回复】

一、发行人披露及说明事项

(一)披露 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经营产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扣除生命科学实验室、其 他收入)的比例 相关情况

1、披露该数据的原因和依据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场景分类包括生物样本库收入、 药品试剂安全收入、 疫苗安全收 入、血液安全收入、生命科学实验室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经营产生的收入 全部来自于生物样本库、药品试剂安全、疫苗安全、血液安全四个应用场景. 生命科学实验室业务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为国内直销团队、 英国子公司销售第三方实验室产 品产生的收入. 为体现生物样本库等四大应用场景中的核心技术产品收入的占比, 在披露 依靠核心技术开 展经营产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的同时,发行人披露了 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经营产生 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扣除生命科学实验室、其他收入)的比例 .

2、在未告知本所的情况下披露该数据的原因、将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中的内容披露到招股说 明书中的原因 基于上述原因,在初次申报时,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之

七、发 行人的生产技术及研发情况 之

(一)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之

3、发行人通过核心技术产品 开发及销售情况 中,披露了上述内容. 保荐机构在对前次问询的问题八进行回复时, 就发行人是否 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 营 发表意见时,在分析说明 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依托核心技术的产品 过程中,使 用了该口径的数据,相关信息与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相同. 本轮问询回复更新招股书的同时,发行人已将《招股说明书》中 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经营产 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扣除生命科学实验室、其他收入)的比例 删除.

(二)前次问询问题中的 销售返利的具体情况 ,是指请发行人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各类 返利的政策、金额、计提和冲销的金额情况及差异情况、会计处理的合理性、相关内控是否完善 等相关问题

1、返利政策 前次问询回复中,发行人未能充分理解 销售返利的具体情况 之 具体 的含义,对报告 期内销售返利政策和会计处理进行了概括性披露,未充分披露各类返利的政策、金额、计提和冲 销的金额情况及差异情况、会计处理的合理性、相关内控是否完善等信息. 在境内经销业务中,公司为激励经销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在与经销商签订的年度合作经 销协议中约定月度、季度、年度销售目标,在此基础上根据经销商完成销售目标情况给予销售返 利,包括月度返利、季度返利、年度返利. 报告期内各年,公司返利政策有所差异,随着各年业务的持续开展,经销商的规模随着发行 人共同成长,为充分激励经销商在年度内持续、积极地销售和推广发行人产品,发行人于各年末 结合当年境内经销收入实现情况、各经销商采购规模及下年销售计划,合理调整具体返利政策, 主要涉及对返利台阶、 返利系数和返利频次的调整. 发行人根据对经销商当期销售收入达到的返 利台阶对应的返利系数计算对经销商的销售返利. 报告期内,发行人具体返利政策如下: 8-2-3 项目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返利类型 返利台阶 (万元) 返利 系数 返利条件 返利台阶 (万元) 返利系数 返利条件 返利台阶 (万元) 返利 系数 返利条件 月度返利 无10 2.5% (2017.01- 2017.06);

1.5% (2017.07- 2017.12) 月度目标完成率大于等 于100%.

15 3% 年度目标不低于

180 万,月度目标完成率大 于等于 100%. 季度返利

35 3% 季度目标完成率大于等于 100%且 实际完成额大于等于

2015 年同 期.当季未取得返利,但目标完 成率大于等于 85%,可以参与季 度累计联动返利.累计季度目标 完成率大于等于 100%且累计季度 实际完成额大于等于

2015 年同 期,当季可以享受累计联动返 利.

30 2% 季度目标完成率大于等 于100%且大于等于

2016 年同期,季度内各月目 标完成率大于等于 70%.

2017 年7-12 月,生物安 全柜完成率大于 110%, 可在相应返利系数上增 加1%.

50 3% 年度目标不低于

180 万,季度目标完成率大 于等于 100%且大于等 于2017 年同期,季度 内各月目标完成率大于 等于 70%.

60 4%

60 3%

80 4%

90 5%

90 3.5%

160 5%

120 6%

120 4%

240 6%

150 6.5%

180 4.5%

320 7%

180 7%

240 5%

220 7.5%

280 5.5%

280 8% 年度返利

140 2% 年度目标不低于

140 万,年度目 标完成率不低于 100%且实际完成 额高于

2015 年同期.

180 2% 年度目标不低于

180 万,年度目标完成率大 于等于 100%且年度实际 完成额高于

2016 年同 期. 无注:2016 年公司季度联动返利具体情况:季度联动返利是为鼓励经销商通过后期努力弥补前期的指标差而设;

每个季度只能奖励一次返利(或联动返 利) ;

累计的范围从第一个未拿到返利(或联动返利)的季度开始累加计算,只允许后面的季度弥补前面的季度差额,不允许前面的季度弥补后面的季 度差额 8-2-4

2、返利金额以及计提和冲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当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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