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11-16 |
1. 项目名称DD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 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DD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DD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DD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DD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 医院、 保护文物、 风景名胜区、 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 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DD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 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DD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DD由负责审核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环保型工业涂料
500 吨、环保型水性工业漆
500 吨项目 建设单位 商丘市玺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桂荣 联系人 高虎 通讯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张阁镇吴堂村
1 号(木兰大道北侧) 联系电话
13603700761 传真 / 邮政编码
476000 建设地点 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张阁镇吴堂村
1 号(木兰大道北侧) 立项审批部门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 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文号 2018-411451-26-03-066337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640 涂料、油墨、颜料及 类似产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5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6.4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3.2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粉末涂料是与一般涂料完全不同的形态,它是以微细粉末的状态存在的.由 于不使用溶剂, 所以称为粉末涂料. 粉末涂料的主要特点有: 具有无害、 高效率、 节省资源和环保特点. 粉末涂料做为一种世界公认的环保产品,已经被应用到许 多工业涂装上面,进而不断的取代原有的液态涂料的市场地位. 传统的油性涂料由于使用苯、甲苯等有毒有害溶剂,市场份额迅速下降.近 几年出现的新产品一水性涂料,使用水作为分散介质,具有环保概念,已经逐渐 取代传统的油性涂料,成为国内城市建设、家庭装修中墙面装饰的主力品种. 商丘市玺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
200 万元在商丘市示范区张阁镇吴堂 村1号(木兰大道北侧)新建年产环保型工业涂料
500 吨、环保型水性工业漆
500 吨项目. 受商丘市玺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 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 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 (2018.4.28 修正)等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等技术规范的要求,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8.4.28 修正),本项目属于 十五 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 类别的
36、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 的 单 纯混合或分装的 类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我单位接到委托后,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
在 现场勘察、资料分析和环境监测的基础上,遵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贯彻执行清 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增产减污的原则,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 要求,编制完成商丘市玺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型工业涂料
500 吨、环 保型水性工业漆
500 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评价对象及性质 本次评价对象为商丘市玺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型工业涂料
500 吨、 环保型水性工业漆
500 吨项目,性质为新建.
3、编制依据 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8.12.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7.5.23);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4.24);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7.2). 3.2 部门规章
3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28 修正);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8.1);
(4)《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3.1) (5)《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2011.1.8);
(6)《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1.1);
(7)《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14.1.1);
(8)《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17.5.1);
(9)《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0.3.1);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5.1). 3.3 政策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5〕
17 号) ;
(3)《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4)《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
39 号);
(5)《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 号);
(6)《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03〕100 号);
(7)环境保护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
(8)环境保护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3 号);
(9)环境保护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
(10)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2012〕98 号);
4 (11)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 三同时 管理工作的 通知》(豫环文〔2014〕207 号);
(1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 (豫政 办〔2015〕108 号);
(1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政办〔2018〕14 号);
(1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政办〔2018〕15 号);
(15)《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商政办〔2018〕19 号);
(16)《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商政办〔2018〕21 号). 3.4 技术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3.5 标准规范 (1)《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14);
(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4)《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 3.6 项目文件 (1)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5 (2)本项目的项目备案确认书;
(3)建设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
(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4、项目区概况 4.1 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张阁镇吴堂村
1 号(木兰大道北侧),占地面 积3500m2 ;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厂区东侧 158m 处为范庙,南侧 119m 处为吴 堂,西侧 500m 处为沈集,北侧 630m 处为牛庄,西南侧 3.45km 处为东沙河.项 目选址地理位置图、 厂区平面布置图及周边环境示意图详见附图.本项目的周围 敏感点情况见表 1. 表1项目周围敏感点情况一览表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方位 距本项目距离
1 范庙 东南 158m
2 吴堂 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