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11-1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 制.

1. 项目名称DD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 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DD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DD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DD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DD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 医院、 保护文物、 风景名胜区、 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 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DD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 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DD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DD由负责审核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环保型工业涂料

500 吨、环保型水性工业漆

500 吨项目 建设单位 商丘市玺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桂荣 联系人 高虎 通讯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张阁镇吴堂村

1 号(木兰大道北侧) 联系电话

13603700761 传真 / 邮政编码

476000 建设地点 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张阁镇吴堂村

1 号(木兰大道北侧) 立项审批部门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 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文号 2018-411451-26-03-066337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640 涂料、油墨、颜料及 类似产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5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6.4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3.2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粉末涂料是与一般涂料完全不同的形态,它是以微细粉末的状态存在的.由 于不使用溶剂, 所以称为粉末涂料. 粉末涂料的主要特点有: 具有无害、 高效率、 节省资源和环保特点. 粉末涂料做为一种世界公认的环保产品,已经被应用到许 多工业涂装上面,进而不断的取代原有的液态涂料的市场地位. 传统的油性涂料由于使用苯、甲苯等有毒有害溶剂,市场份额迅速下降.近 几年出现的新产品一水性涂料,使用水作为分散介质,具有环保概念,已经逐渐 取代传统的油性涂料,成为国内城市建设、家庭装修中墙面装饰的主力品种. 商丘市玺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

200 万元在商丘市示范区张阁镇吴堂 村1号(木兰大道北侧)新建年产环保型工业涂料

500 吨、环保型水性工业漆

500 吨项目. 受商丘市玺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 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 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 (2018.4.28 修正)等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等技术规范的要求,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8.4.28 修正),本项目属于 十五 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 类别的

36、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 的 单 纯混合或分装的 类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我单位接到委托后,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

在 现场勘察、资料分析和环境监测的基础上,遵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贯彻执行清 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增产减污的原则,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 要求,编制完成商丘市玺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型工业涂料

500 吨、环 保型水性工业漆

500 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评价对象及性质 本次评价对象为商丘市玺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型工业涂料

500 吨、 环保型水性工业漆

500 吨项目,性质为新建.

3、编制依据 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8.12.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7.5.23);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4.24);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7.2). 3.2 部门规章

3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28 修正);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8.1);

(4)《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3.1) (5)《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2011.1.8);

(6)《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1.1);

(7)《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14.1.1);

(8)《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17.5.1);

(9)《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0.3.1);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5.1). 3.3 政策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5〕

17 号) ;

(3)《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4)《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

39 号);

(5)《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 号);

(6)《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03〕100 号);

(7)环境保护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

(8)环境保护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3 号);

(9)环境保护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

(10)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2012〕98 号);

4 (11)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 三同时 管理工作的 通知》(豫环文〔2014〕207 号);

(1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 (豫政 办〔2015〕108 号);

(1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政办〔2018〕14 号);

(1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政办〔2018〕15 号);

(15)《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商政办〔2018〕19 号);

(16)《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商政办〔2018〕21 号). 3.4 技术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3.5 标准规范 (1)《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14);

(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4)《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 3.6 项目文件 (1)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5 (2)本项目的项目备案确认书;

(3)建设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

(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4、项目区概况 4.1 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张阁镇吴堂村

1 号(木兰大道北侧),占地面 积3500m2 ;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厂区东侧 158m 处为范庙,南侧 119m 处为吴 堂,西侧 500m 处为沈集,北侧 630m 处为牛庄,西南侧 3.45km 处为东沙河.项 目选址地理位置图、 厂区平面布置图及周边环境示意图详见附图.本项目的周围 敏感点情况见表 1. 表1项目周围敏感点情况一览表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方位 距本项目距离

1 范庙 东南 158m

2 吴堂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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