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11-16 |
我司于
2008 年8月25 日下午,在广州市君通拍卖有限公司(地址: 广州市寺右新马路
162 号二楼)通过公开竞拍形式,竞拍得"广州市花 都华美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竞拍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亿贰仟壹佰万 元整($12100 万元) . 有关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有限公司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参见公司
2008 年8月26 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附件资料.现就有关情况补 充说明如下:
1、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有限公司设立时名为花都市华美实业开发 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2、 黄永权持有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是其合法拥有的 股权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也 未涉及任何诉讼.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有限公司也不存在任何涉及诉讼 的情形.
3、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有限公司
3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以该项目土 地作抵押担保.
4、 项目土地转为商住用途需缴交的 2.4 亿元出让金计划由广州市花 都华美实业有限公司通过股东或银行融资筹集,坚持以公平、合理的原 则筹集资金.
5、公司董事会认为《关于汕电力参与竞拍华美公司 70%的股权分析 报告》是客观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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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汕电力参与竞拍的华美实业70%股权不 存在因涉及诉讼而被冻结的情形, 汕电力受让上述股权不存在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