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11-20
ZJHK-YH1704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乔绒、锦纶绒

150 万米的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杭州余杭高升丝绸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 年12 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目录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6

3 环境质量状况.10

4 评价适用标准.14

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9

6 环境影响分析.25

7 建设项目拟采取防治措施分析.31

8 建设项目拟采取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3

9 审批原则的相符性分析.34

10 结论与建议.38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周边环境及内部平面示意图 3.生态图 4.水环境图 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立项文件 3.房产证、土地证 4.授权委托书 5.环评文件确认书 6.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内审单 8.监测报告 9.排水证

1 1 建设项目基本情 项目名称 年产乔绒、锦纶绒

150 万米的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余杭高升丝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高志良 联系人 高志良 通讯地址 杭州余杭区运河街道道墩坝村 联系电话

13606816388 传真 邮政编码

311106 建设地点 杭州余杭区运河街道道墩坝村 立项审批部门 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批准文号 余经信备【2017】91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纺织业 总建筑面积 4154.33 O 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93.78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0.7%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杭州余杭高升丝绸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9月9日, 地址位于杭州余杭区 运河街道道墩坝村.经营范围为生产:丝织品(除剿丝).销售:丝织品;

货 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开展经 营活动).根据企业

2010 年通过的余杭区环保局验收意见(【编号 2010】1-27 号)显示,企业无环保审批意见.原年产丝织品

5 万米.

2017 年3月14 日,余杭区环保局对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企业未 经审批擅自新增锅炉、上浆工艺及相关设备,且于

2010 年生产投入至

2017 年3月未通过环保环保验收. 因此,余杭区环保局对企业出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余环罚【2017】第6-6 号),要求企业立即停止新增设备和工艺的生产,直 至验收合格.因此,特申请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该项目已取得余杭区经济和信 息化局的备案同意(余经开备【2017】91 号),年产乔绒、锦纶绒

150 万米.

2 考虑企业成立较早, 无环保审批意见及相关审批材料, 原有项目无污染源排放 量数据.因此,本环评对企业原有及本次新增项目整体进行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 为此, 建设单位杭州余杭高升丝绸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 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组织人员在现场调查、研究,收集资 料的基础上,进行了工程分析和污染因子分析,相关人员在现场调查、研究, 收集资料的基础上, 进行了工程分析和污染因子分析. 根据余杭区经济和信息 化局备案内容,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纺织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2017), 纺织品制造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

产生剿丝废 水、精炼废水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的编 制报告表,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的编制登记表. 本厂区内无洗毛、染整、脱 胶工段, 且不产生剿丝废水、 精炼废水的, 不属于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因此,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2017.6.27 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6.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16.11.7);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修订);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9.1),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

(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 第39 号,2016 年6月)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

(1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3.3 修正);

(1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5.27 修正);

(1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12.19);

(1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12.19);

(15)《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6);

(1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 [2009]76 号);

3 (17)《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 环发【2012】10 号);

(18) 《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 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 号);

(19)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 三同时 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 ([2008]57 号);

(20)《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 年本)》;

(21)《杭州市余杭区环境功能区划》(2016);

(22)《关于落实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 (浙环发【2017】34 号);

(2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全省统一的建设项目入环境标准管理的 指导意见》(浙环发【2017】36 号);

(2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改革 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17】57 号).

3、厂区布置及周边情况 企业位于杭州余杭区运河街道道墩坝村, 利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 厂区东 面为河流和农田,距离车间约

57 米外为道墩坝社区农居;

南面为农居,从西 到东分别为住户俞天华、俞杞华、俞辅尧、俞松林、俞松祥、俞文尧、俞祖尧;

西面为农田及住户钟兴忠;

北面为道墩坝社区居委会. 企业整个厂区被小路分 成南、北两个区块.具体周边情况见附图 2.

4、产品方案 企业扩建后产品产量见表 1-1. 表1-1 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原验收年产量 扩建年产量 增减量

1 乔绒、锦纶绒

5 万米

150 万米 +145 万米 备注:根据企业资料,原验收的产品名称 丝织品 即为 乔绒、锦纶绒 , 年产量

5 万米

5、主要原辅材料 企业扩建后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1-2. 表1-2 项目原辅材料表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原验收年用量 扩建后年用量 增减量

1 蚕丝

10 吨100 吨+90 吨2锦纶丝

0 100 吨+100 吨43人造丝

0 250 吨+250 吨4生物骨胶

0 10 吨+10 吨5柴油

0 80 吨+80 吨 原料说明: 生物骨胶:动物胶的主要成分是明胶肽蛋白质.骨胶是一种使用最为广泛的动物 类黏结材料.因其外观为珠状也称作珠状骨胶.其特点是:黏结性能好,强度高,水分 少,干燥快,黏结定型好,且价格低廉、使用方便,特别适合黏结和糊制精装书封壳, 可得到良好的效果.使用骨胶时,先用体积相等或略多的水(最好用热水)将骨胶浸泡

10 小时左右,使胶块变软,然后加热至 75℃左右,使其成为胶液即可使用.胶与水的比 例应根据所需黏度而定,如水多黏度低而稀:加水少黏度就高而稠.热胶时胶温不宜过 高,温度超过 100℃则会因分子降解而使黏度下降,胶老化变质.骨胶在使用中有微量沉 淀,所以要边用边加水进行必要的搅拌,以调节黏度和流动性.

6、主要生产设备 企业扩建后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1-3. 表1-3 扩建后主要生产设备 单位:台

7、生产制度 企业扩建后设置劳动人员

20 人.实行三班制生产(24h),年工作日

300 天,不设职工食堂和宿舍.

8、公用工程 供水:由项目所在区域供水局供水,提供本项目的生活用水. 供电:由项目所在区域电网就近接入. 排水: 厂区雨污分流, 雨水纳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 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 水管网,送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 序号 设备名称 原验收数量 扩建后数量 增减量

1 人造丝整浆机

0 1 +1

2 织机

90 1........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