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22-11-23
1 福建竹家缘工贸有限公司机制炭扩建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 年02 月25 日,福建竹家缘工贸有限公司根据《福建竹家缘工贸有限公司机制炭扩 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 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参加验收的有: 福建竹家缘工贸有限公司 (建 设单位) 、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 、政和县环境保护局代表、岭腰乡政府 代表、岭腰乡村代表,会议邀请

3 名专家,共计

7 人(名单附后) .

与会代表和专家对项目现 场进行了检查, 听取了建设单位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和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 检查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建竹家缘工贸有限公司机制炭扩建生产项目位于政和县岭腰乡岭腰村张坑岭工业园区, 本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原项目(竹制品生产项目)已一次性完成征用地及厂房建设,位于原 项目的 1#厂房,占地面积

5670 O,建筑面积

11340 O,总投资

800 万元. 福建竹家缘工贸有限公司机制炭扩建生产项目环评设计生活规模:年产机制炭

4500 吨, 实际生产规模: 年产机制炭

4500 吨. 本次对福建竹家缘工贸有限公司机制炭扩建生产项目 (年 产机制炭

4500 吨)进行验收.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筛分区、烘干区、制棒区、炭化窑及环保工程等内容.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建竹家缘工贸有限公司于

2017 年5月27 日委托江西鑫南风环评有限公司编制 《福建竹 家缘工贸有限公司机制炭扩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并于

2017 年7月30 日获得政和县 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

(三)整改情况

2017 年5月12 日, 政和县环境保护局对福建竹家缘工贸有限公司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 (政 环保[2017]62 号) ,责令福建竹家缘工贸有限公司"1.严禁恢复生产,立即办理机制竹炭生产

2 项目环评手续;

2.完善各生产工段的集气收集处理设施. " . 整改结果:

1、福建竹家缘工贸有限公司于

2017 年5月27 日委托江西鑫南风环评有限公 司完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

2017 年7月30 日获得政和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 完成整改.

2、福建竹家缘工贸有限公司已根据要求在各产污工段安装集气收集装置、并建设 环保治理设施,完成整改.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本项目烘干废气处理设施的循环用水处理设施增加一套污水处理设施. 说明:本项目采用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对水浴除尘废水进行处理,废水经处理后能提高除尘 效率,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确保废气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 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未发生变动,故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内容.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现职工人数

16 人,生活污水年产生量约为

240 吨,生活废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处理流程为: (2)项目锅炉循环用水经沉淀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1)烘干废气 本项目烘干工序所使用的燃烧炉以生物质为燃料, 燃烧产生的烟气同粉碎后的原料一同进 入干燥管,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

2、NOX,废气经旋风除尘器+集尘房+水浴除尘设施 处理后,通过

1 根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工艺为: (2)制棒废气 本项目在制棒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热量,在制棒出口产生的废气通过收集管道,将废气引入 烘干工序用于原料干燥,不外排.

3 (3)炭化废气 本项目炭化过程中产生废气为木煤气,主要成分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等,废气通 过管道排入原项目一台 4t/h 蒸汽锅炉进行燃烧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烘干机、制棒机以及引风机等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 减振垫片、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1)生产固废: ①集尘房、旋风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年产生约 92.5t,全部回收作为原料利用;

②木焦 油、木醋液,年产生量分别约为 15t、30t,全部集中收集进行外售处置;

③炭化机制炭不合 格产品,年产生量约为 34t,回收作为燃烧炉燃料使用. (2)生活垃圾:项目现有职工

16 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 2.4t,经统一收集后委托 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烘干废气污染物 (颗粒物) 排放浓度符合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表2二级标准, SO

2、 NOX 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标准. 工艺粉尘: 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原项目生活污水共用化粪池处理后外排用于农田灌溉, 各污染物 排放浓度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05)表1水作标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

产生的不合格品回收利用;

产生竹 焦油、竹醋液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置,固体废物均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 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相关要求.

4、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163t/a、SO2:

4 0.0436t/a、NOX:0.728t/a.

(二)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烘干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集尘房+水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水浴除尘设施处理效率分别为:颗粒物:51.6%、SO2:61.9%、NOX:76.6%.

五、整改要求 见附表

六、验收结论 根据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论, 经现场检查 并审阅有关材料, 福建竹家缘工贸有限公司机制炭扩建生产项目能执行环境影响 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基本能按环境影响报告文 件批复的要求得到了落实,经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后,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要求,经专家组讨论同意本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验收组成员信息 见附表 福建竹家缘工贸有限公司

2019 年02 月25 日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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