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29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5 月22日9:00以现场投票的方式于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403会议室召开. (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股) 191,442,46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25.94 ( 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夏增文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其中董事王宇峰先生、梁志勇先生、姜永恒先生,独立董事张 克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现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会召集人陈 澄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 股) 同意 比例 ( %) 反对票数 ( 股) 反对比例 ( %) 弃权票数 ( 股) 弃权比例 ( %) 是否通过
1 审议 《 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议 案》 191,442,466 100.00
0 0
0 0 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2、经办律师:刘丹宇、段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名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4―15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22日上午9:30在万达中心 写字楼10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列表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 人)
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股) 120,308,8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11.30 ( 三)表决方式符合 《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公司董事长代威先生在外出差,大 会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王薇女士主持. (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出席3人, 董事代威先生授权董事王薇女士审议全部议题;
董事姜松先 生授权董事王薇女士审议全部议题;
独立董事王时中先生、臧立先生授权独立董事傅鸿建先生审 议全部议题;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同意 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一 公司201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120,308,800 100%
0 0
0 0 通过 二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20,308,800 100%
0 0
0 0 通过 三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0,308,800 100%
0 0
0 0 通过 四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 120,308,800 100%
0 0
0 0 通过 五 关于公司2014年短期借款的议案 120,308,800 100%
0 0
0 0 通过 六 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308,800 100%
0 0
0 0 通过 七 关于公司2014年预计担保的议案 308,800 100%
0 0
0 0 通过 八 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20,308,800 100%
0 0
0 0 通过 九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0,308,800 100%
0 0
0 0 通过 上述决议均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法定数额以上通过.其中第六项和第七 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法律顾问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包敬欣律师、 马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 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4-02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3年年报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关于对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 ( 上证公函 [2014]0310号)的要求,现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我公司 或 公司 )2013年年报中的 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4年度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及为达到上述经营目标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如下: ( 一)预算编制依据
1、上网电量 根据浙江省经信委2014年度对省内统调发电厂的电量计划, 预计2014年公司控股机组全年发电量1, 025.95亿千瓦时、上网电量969.8亿千瓦时,其中:燃煤机组发电量958.52亿千瓦时、上网电量904.27亿千瓦 时,燃气机组和燃油机组总发电量67.44亿千瓦时,上网电量65.53亿千瓦时.
2、电价 以2013年年底的电价作为2014年的预算编制基础, 燃煤机组平均上网电价405.47元/千千瓦时 ( 不含 税,含脱硫、脱硝、除尘),燃气机组和燃油机组综合平均上网电价781元/千千瓦时.
3、煤价和气价 2014年公司控股煤机发电耗用煤折标煤价756.08元/吨,天然气机组购气价格按2.85元/立方米暂列,燃 油价按7,272.28元/吨. ( 二)经营预算目标 预计公司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492.7亿元,营业总成本441.24亿元 ( 其中:营业成本403.08亿元、管理费 用15.58亿元、财务费用18.92亿元),投资收益24.94亿元,利润总额78.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53.19亿元. ( 三)达到上述预算目标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1、坚持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计划项目如期投产,继续推动省外能源 项目落地.
2、夯实安全生产制度,牢固树立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的 红线 意识,真正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折 不扣地贯彻 安全第一 思想.
3、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加大环保设施投入,扩大合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