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11-20 |
我们将竭尽全力提供服务,但下述情况组委会恕不负任何责任:
1、因提供材料所导致出版物中信息错误.
2、在材料截止日期之前发生的展商信息变更,未向组委会提交变更说明.
3、逾期递交表格而引起的延误或因此未能得到所提供的服务.
4、逾期申请服务而未得到优惠.
5、红色文字内容,请认真仔细阅读. 展会最新动态敬请关注展会公众号(anfang910).本手册解释权归第十九届上海安 博会组委会. 上海公共安全产品国际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一九年
2 目录展会基本信息.4
一、日程安排.4
二、交通路线.5
三、推荐搭建公司、物流运输.5 展品管理规定.6
一、管理细则.6
二、违规处理.6 展馆使用规定.7
一、展馆安全管理.7
二、搭建和运输.11
三、其他服务管理.15
四、进馆手续.16 主场物流信息.18
一、 展品运输方式.18
二、 进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18
三、展品处理回执.21
四、增值税发票申请表.22
五、上海欣贸(展菁)仓库进出仓通知单.23
六、关于选择非指定服务商的注意事项和通知.23 主场搭建信息.25
七、关于上海世博展览馆证件办理的通知.41
八、货运车辆证件办理说明.43
九、物品入馆申请.44
3 提交材料索引 项目 提交方 接受方 截止日期 所在页 主场物流信息 参展商 主场物流 5月17日18 现场租赁 参展商 主场搭建 4月29日26 特装展台效果图审核标准 参展商 主场搭建 4月29日38 搭建商安全承诺书 搭建商 主场搭建 4月29日39 关于上海世博展览馆证件办理的通知 搭建商 展馆 5月20日41 货运车辆证件办理说明 搭建商 展馆 进馆当日
43 物品入馆申请 参展商 组委会 5月21日44 ・主办方联系方式: 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 上海市古北路1799号B栋103室 联系人:李顺敏(小姐)
电话:021-54732805 传真:021-54732822 ・主场搭建联系方式: 新怡展(上海)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展路1099号上海世博展览馆A08-A10室 联系人:高少一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方式:021-32513138-227 传真:021-32513139 ・主场物流联系方式: 上海欣贸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丁守权
电话:021-66279316 手机:13391174910
4 展会基本信息
一、日程安排 项目 截止日期 地点 备注 特装搭建实名认证 5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30 南广场制证中心1 号窗口 特装展位图审核 4月21日 新怡展 审核材料包括:表明展位具 体尺寸的完整设计图、《特 装展位效果图审核标准表》、 《搭建商安全承诺书》 特装展位展览会搭 建责任险审核 5月4日 报警协会 特装 三费 缴纳 4月21日 新怡展 包括:电费、押金(≤100m2 的展位10000元,>
100m2 的展 位20000元)管理费(30元/ 平米) 特装施工证办理
5 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30 南广场制证中心1 号窗口 特装施工证:30 元/ 张 特装展商报道布展 5月20日 上午8:30―下午17:00 5月21日 上午8:30―下午17:00 世博展览馆南部 中厅展商报到处 标准展位展商报道 布展 5月21日 上午8:30―下午17:00 世博展览馆南部 中厅展商报到处 开幕式 5月22日上午 展出时间 5月22日 上午10:00―下午17:00 5月23日 上午9:00―下午17:00 5月24日 上午9:00―下午15:00 世博展览馆1号馆 如有调整,组委会将第一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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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路线 机场至世博展览馆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地铁2号线-人民广场-地铁8号线-中华艺术宫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机场3线-龙阳路地铁站-地铁7号线-耀华路站 火车站至世博展览馆 上海火车站:地铁1号线-人民广场-地铁8号线-中华艺术宫 上海南站:地铁1号线-人民广场-地铁8号线-中华艺术宫 上海虹桥火车站:地铁2号线-人民广场-地铁8号线-中华艺术宫 展馆途径轨交路线 主要地铁线路:地铁7号线、8号线均可到达 主要公交线路:576路、955路、454路、786路、82路等交通路线均可到达 场馆连接卢浦大桥、南浦大桥、打浦路隧道等过江要道
三、推荐搭建公司、物流运输 搭建公司: 上海优秘展览有限公司 唐朝13764939234 上海弘义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刘容18917557157 上海逸阳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胡先生
15268189182 上海兆辰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王坤13701738861 上海卓思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孙靖宇
13166182991 上海希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何文煜
18605259250 物流运输: 上海欣贸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丁守权
13391174910 6 展品管理规定
一、管理细则 展企业负责对所属展位展品(包括展位内摆放的产品及张贴的宣传图片、用于发放 的宣传资料及其他与产品宣传相关的资料等)进行管理.
1、参展企业的展位负责人在上海安博会举办期间须携带以下展品资料: 1)展品清单;
2) 如参展展品涉及相应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 参展企业须携带相关商标、 专利、 版权、质量认证的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3) 如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参展企业与供货单位签订的展品参展协议书 (协议内容包括:展品类别、展品参展的展位号,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条款及 时效等,并附相应合法权利证书复印件),口头协议一律无效.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展品, 视为违规展品, 禁止参展, 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与后果, 由参展企业承担.
2、上海安博会期间各展位负责人须每日对本展位展品进行检查,如发现来历不明 的展品,应立即向组委会书面报告,并立即撤下展台. 上述来历不明展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组委会工作人员或展 会安保人员报告情况,不得擅自处理.
3、更换展位负责人,代替人须逐项核实确认展品及展品资料,并对展位展品负责.
4、上海安博会期间各参展企业展位负责人须负责检查有关参展展品摆放情况,参 展展品不得摆放于展位净展览面积之外.
二、违规处理
1、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展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展会知 识产权保护办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等进行处理.
2、对跨展区摆放或摆放于展位净展览面积之外的展品由上海安博会组委会认定,
7 经组委会2 次劝导仍未整改的,由组委会对该展品进行暂扣处理.
3、对虚打质量认证标牌的展品及其它不属于知识产权范围的违规展品,由组委会 报请本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按照认定结论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给 予处罚.
4、检查单位对展品进行检查时,参展企业(当事人)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进 行说明,并对检查记录确认签字.对拒检者,其展品视为违规展品.
5、对出现违规展品的参展企业,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1)已查明确属违规 的展品,由参展企业立即自行撤下.拒不执行的,展品由上海 安博会暂扣后交由主管部门处理. 2)视情节轻重,扣减该参展企业相应展区的展位(情节特别严重的当场取消其参 展资格收回展位),取消其两届上海安博会参展资格,对性质严重的永久取消其参展资 格.
6、举报人或当事人如对处理有异议, 可向上海安博会组委会申诉或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进行申诉.
三、知识产权
1、上海安博会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违规行为.商标、专利、版权权益人应提高自 我保护意识, 如发现其他参展企业涉嫌侵权,应及时向上海安博会组委会举报.
2、参展企业使用的样本、目录以及所有已批准在上海安博会上发放的刊物,对涉 及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的产品宣传,须符合有关法规.编印单位亦须按有关法 规进行严格审查.有关权益人如发现涉嫌侵权,应及时向上海安博会组委会进行举报, 由上海安博会进行查处. 展馆使用规定
一、展馆安全管理
1、消防 1)展馆设有消防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警铃、全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拴,
8 消火拴箱内有水龙带和水泵起动钮, 并配置灭火器材.搭建商必须遵守政府部门颁发的 有关消防和安全的法令、法规和规章,均不得对通道、太平门、应急灯、灭火器、消防 喷淋装置、火警警报器及其他任何安全装置、设施进行改道、改装或移动. 2)不得在消防卷帘门下黄线处搭建展台或摆放任何物品;
消防卷帘门滑道两边不 准包装柱头, 如特殊需要包装的应保留足够的空隙, 以保证卷帘门正常工作 , 并应事先 取得出租方的批准. 3)主办方及展馆方有权要求参展商将影响、阻塞通道、太平门、消防楼梯和各种 紧急疏散通道和出口的宣传牌、展品、物品、有碍灭火器安全装置和消防设施的物品、 以及主办方认为不安全或对安全构成威胁的物品即时移去;
如果参展商未能在规定的时 间履行主办方的整改要求,主办方及展馆方有权采取措施,移去这些有碍安全的物品, 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参展商承担. 4)不得在展馆内自行或允许他人烧煮、点火、明火操作. 5)展馆内全场禁烟,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则而造成损失的,主办方及展馆方有权对 违规者处以必要的罚款并责成其赔偿相应损失.
2、公共区域及通道 展位外的所有区域皆视为公共区域. 使用公共区域的非展览活动应事先获展馆方书 面同意.凡未经展馆方许可在公共区域内擅自搭建或堆放物品的,展馆方有权责令其拆 除或移除.不听劝阻的展馆方将按垃圾处理上述物品,并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1)货物通道――展品及大件货物只能由指定的货物通道进入展馆. 2)展商/观众通道――展商可经指定的展商通道进入展馆;
观众只能由指定的通道 进入展馆. 3)消防通道――所有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消防通道上搭建摊位或放置 物品.
3、顶部吊点 展馆内不得擅自悬挂任何物品. 经许可批准的每个悬挂点承重不得大于150公斤, 且 单位结构重量小于800公斤.悬挂工作必须由展馆方指定的专职人员实施.吊点不得用 于固定与地面连接的摊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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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空作业 凡登高作业(2米以上作业)人员须系戴好安全帽或安全带,以及其它必要安全措 施以防高空物品坠落伤人.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合格登高工具,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 登高工具.传递工具或物件时严禁用抛掷的方式传递,应采用传递方式或装袋或绳子吊 等方式.凡不符合登高作业人员,一律禁止登高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5、电气安装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携带有效电工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必须符 合国家电气规定.电气作业时所用的电气材料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电气作业时所 用的电气材展位使用的配电箱必须放入展馆电缆管沟内(除此之外,电缆管沟盖板不得 随意反馈).严禁擅自动用展馆固定电箱设施. 2)所有的电气线路必须安装分路开关,电器线路容量配备应均衡,其线路敷设均 应架空或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敷设,其负载设备等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3)敷设的电线应采用保护套线,其接头必须采用专用接头连接.除灯头线外,不 应使用花线.敷设在隐蔽场内的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性 PVC 管保护,并保证灯 具与可燃物品之间的安全间距(0.5米以上). 4)配电箱严禁放在过道、通道和展台的明显部位,周围严禁安放易燃物品和饮水 机等. 5)所有的金属构架、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导线敷设必须固定,不得随意敷设 在道路、地坪及通道上,应穿管或采用其它方式敷设固定,电气线路穿越走道时必须有 过桥板进行保护,导线支路连接时不得采用绝缘胶布直接包扎,必须采用绝缘瓷、塑接 头连接再做好绝缘保护措施. 6)凡使用的移动电动工具, 必须检验合格,必须符合 低规 要求;
施工用临时电源 线必须采用带护套铜芯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