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9-11-22
博兴县法院审判法庭及政务服务中心 PPP 项目合同 (草案) 甲方:博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乙方: 二一八年 月 博兴县法院审判法庭及政务服务中心 PPP 项目合同

1 目录

第一章 PPP 项目合同概述.

1 第一条 合同主体.2 第二条 风险分配.6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6 第四条 法律适用.10

第二章 定义和解释.10 第五条 定义

10 第六条 解释

13

第三章 项目的范围和期限

13 第七条 项目的范围.13 第八条 项目运作模式.14 第九条 项目合作期限.15

第四章 前提条件

15 第十条 前提条件.15 第十一条 前提条件豁免.16 第十二条 未满足前提条件的后果.16

第五章 项目的融资.17 第十三条 乙方、项目公司的融资权利和义务.17 第十四条 融资方的介入权.17 第十五条 再融资.17 第十六条 投融资监管.17

第六章 项目用地与资产权属

18 第十七条 项目用地的取得.18 第十八条 项目用地现状.19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的权利及限制

19 第二十条 项目资产权属及政策性收益.19

第七章 项目的建设.19 第二十一条 项目的设计.19 第二十二条 项目监理.20 第二十三条 第三方跟踪审计.20 第二十四条 项目相关方的招投标

20 博兴县法院审判法庭及政务服务中心 PPP 项目合同

2 第二十五条 分包约定.21 第二十六条 开工手续.21 第二十七条 项目建设.21 第二十八条 项目投资控制管理流程

28 第二十九条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

29 第三十条 工程保修.32 第三十一条 建设期产出标准与绩效考核.32

第八章 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33 第三十二条 运营条件.33 第三十三条 运营维护的内容.33 第三十四条 项目运营标准和要求.34 第三十五条 运营、维护和修理记录.35 第三十六条 暂停服务.35 第三十七条 甲方对项目运营的监督和介入.36 第三十八条 公众监督.36 第三十九条 运维绩效考核标准.36

第九章 股权变更限制.37 第四十条 股权变更的含义与范围.37 第四十一条 股权变更的限制.37 第四十二条 股权退出.38

第十章 回报机制

38 第四十三条 回报机制.38 第四十四条 调价机制.39 第四十五条 付费.40 第十一章 履约担保.41 第四十六条 履约保函.41 第四十七条 保函的兑取.42 第十二章 甲方承诺.42 第四十八条 付费或补助.42 第四十九条 提供项目用地.42 第五十条 协助提供相关连接设施.42 第五十一条 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42 第十三章 保险

43 博兴县法院审判法庭及政务服务中心 PPP 项目合同

3 第五十二条 一般保险义务.43 第五十三条 保险险种.44 第十四章 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44 第五十四条 守法义务.44 第五十五条 法律变更.44 第五十六条 法律变更的后果.44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45 第五十七条 不可抗力事件.45 第五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45 第十六章 甲方的监督和介入

47 第五十九条 甲方的监督权.47 第六十条 甲方的介入权.47 第六十一条 廉政条款.48 第十七章 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49 第六十二条 一般原则.49 第六十三条 减轻损失的措施.49 第六十四条 甲方违约及赔偿.49 第六十五条 乙方、项目公司违约及赔偿.49 第六十六条 甲方提出提前终止意向的事由.51 第六十七条 乙方、项目公司提出提前终止意向的事由.52 第六十八条 不可抗力导致的提前终止.52 第六十九条 提前终止意向通知和提前终止通知.52 第七十条 提前终止的一般后果.52 第七十一条 提前终止后的提前移交.53 第七十二条 提前终止后的补偿.53 第十八章 项目的移交.54 第七十三条 移交时间和移交范围.54 第七十四条 移交验收.55 第七十五条 移交的条件和标准.55 第七十六条 移交委员会和移交的程序.55 第七十七条 转让.56 第七十八条 风险转移.57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57 博兴县法院审判法庭及政务服务中心 PPP 项目合同

4 第七十九条 适用法律.57 第八十条 争议解决.57 第二十章 合同附件.58 第八十一条 附件.58 第二十一章 其他条款.58 第八十二条 合作义务和预先警告通知.58 第八十三条 通知.58 第八十四条 协议文本及生效.58 博兴县法院审判法庭及政务服务中心 PPP 项目合同

1 博兴县法院审判法庭及政务服务中心 PPP 项目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2018 年【 】月【 】日在中国滨州市博兴县签署: 甲方(实施机构) :博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乙方(中标社会资本方) :山东益达建设有限公司

第一章 PPP 项目合同概述 博兴县人民法院现有的审判法庭随着审理案件的增长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审判 法庭数量与使用面积严重不足,院内正常开庭得不到保障.博兴县政务服务中心办 公场所受客观条件限制,已不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现代政务服务的工作需要.博兴县 档案馆面积狭小、库容饱和、功能不全,档案安全得不到保障,严重制约了档案馆 作用的发挥.因此,通过建设新项目能够提高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效率,满足城乡经 济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能够进一步完善博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提升 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办事效率.能够进一步改善我县档案馆条件,保障档案资源安 全,充分发挥档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此,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政府决定采 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博兴县法院审判法庭及政务服务中心项目 (下称 本项目 ) . 本项目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政府(以 下称 博兴县政府 、 县政府 )已审核批准本项目《PPP 实施方案》 . 根据《博兴县法院审判法庭及政务服务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下称 招标文件》 )的要求,本合同应由甲方与项目公司签署.鉴于,项目公司尚未注册成立,为确认中标成果,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甲方与乙 方特签署本合同以资确认.为完善 PPP 合同体系,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甲方与项 目公司以本合同条款为基础另行签署正式《PPP 项目合同》或承继本合同的补充协 议,由项目公司全面承继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但专属于乙方的权利义务 (包括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施工、融资与担保、股权变更限制、分红等)仍由乙方 依据本合同享有和承担,乙方应对项目公司履行 PPP 项目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签约合同价格信息: 合理利润率:7.7% 折现率: 4.98% 中标工程量清单:16801.868867 万元;

年运营维护费用(以目前市场值估算) :150 万元 每平米年租金:700 元/平方米*一年 博兴县法院审判法庭及政务服务中心 PPP 项目合同

2 第一条 合同主体 1.1 政府方 1.1.1 政府方指滨州市博兴县本级人民政府及下辖的相关职能部门. 1.1.2 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政府(以下称 博兴县政府 、 县政府 )授权博兴县机 关事务管理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即甲方签署本合同主体. 1.1.3 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政府指定博兴县方圆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出 资人代表与乙方组建项目公司(SPV) . 1.1.4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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