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11-2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中创 400ET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 中创

4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中创 400ET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中创

4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2]13 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中创 400;

场外简称:嘉实中创 400ETF;

基金代码:159918.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工商银行 ), 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

2012 年2月20 日至

2012 年3月16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 的网点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其中, 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12 年2月20 日至

2012 年3月16 日,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 下现金认购为

2012 年2月20 日至

2012 年3月16 日,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 的日期为

2012 年3月12 日至

2012 年3月16 日,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本基 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 公司办理.

7、本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

8、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 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中创 400ET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 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以下简称 深圳 A 股账户 )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 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 .

10、本基金以认购份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用,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5%.

11、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10 万份以 上(含10 万份);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 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创

400 指数成份股 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12、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13、网上现金认购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股 票认购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 销.

14、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 进行认购.

15、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6、 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 和/或网上交易系统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 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和/或网上交易系统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申请是 否成功应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和/或 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7、本公告仅对 中创

4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 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2 年2月15 日 《证券时报》 的 中创

4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8、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投资者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中创 400ET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19、 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营业网点、 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 各发售代理机构咨询.

20、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本公司拥有对本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21、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 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010) 85712266, 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 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22、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经有关部门认可后,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未登记在申购赎回代 理券商的投资者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 须转托管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3、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4、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5、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2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本基金属股票 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 指数型基金, 跟踪中创

400 指数,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 险收益特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 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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