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11-25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拟改建道路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时材料运输、装卸、摊铺等工程工 序中都会产生污染, 在道路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沥青烟和扬尘,铺路时的热 油蒸发会排出少量沥青烟和苯并(a)芘;
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车辆运行中的临 时起尘及未铺装路面起尘、筑路机械不断运行起尘等.
(1)施工扬尘影响 1)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施工车辆产生的扬尘污染比较严重,且影响范围也较大,扬尘属于 粒径较小的降尘(10~20μm) ,未铺装道路表面(泥土)扬尘粒径分布为:小于 5μm 的占 8%,5~30μm 的占 24%,大于 30μm 的占 68%.因此,正在施工的道 路极易起尘,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可采用洒水措施来降低. 施工期间开挖土石、填土是扬尘产生的主要工程行为. 筑路过程中灰土拌合会产生许多粉尘,按拌合方式可分为路拌和站拌两种 工艺, 路拌是在施工现场拌合, 站拌指集中拌合后, 由车辆将成品运至施工路段, 本项目灰土拌合采用站拌的方式,站拌在利用邛崃市已有的搅拌站,用搅拌车将 成品水稳层运至工地铺设. 2)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结合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可知,公路沿线散居居民在公路红线两侧 200m 范围 内住户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为尽量减小项目施工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本次环 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在施 工建设中做到了规范管理,采取以下降尘抑尘措施: 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组织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 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主城区工地做到 六必须 (必须围档作业、必须硬化 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 扫施工现场) 、 六不准 (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 空抛撒建筑垃圾、 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 不准场地积水、 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 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
采取湿法作业,当场地干燥时适当喷水加湿,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 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
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包括正在施工的路段、主要运输道路等. 洒水频次由现场监理人员据实际情况而定;
禁止散装运输水泥,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储存时应堆入库房.必要时 设围栏并用篷布覆盖,定时洒水防止飞扬;
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 撒落;
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 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沙、石、 水泥、土方等易产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洒漏;
在实施土方挖填工程时,建设单位不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开挖出的 土石方和建材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
合理科学制定运输车辆运行班次,减少行驶动力扬尘起尘量,定期对道路 进行洒水抑尘;
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场地、堆料场等,除及时进行清理 外,恢复临时占地原有使用功能. 根据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试行) 》的通知》 (成建委【2014】177 号】 ) ,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 位采取如下扬尘防治措施: ①主要道路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 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②在道路施工区设置围挡,并在围挡一侧设置喷雾降尘设备;
③在施工场地、 表土临时堆场和弃渣临时堆场进出口设置冲洗设施,建筑材 料运输车辆、 表土和弃渣运输车辆等不得污损场外道路,出入现场应进行防尘处 理;
④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表土、弃渣等应采取覆盖措施;
对粉末状材料 应封闭存放;
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
⑤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 不应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 污染的施工;
⑥进行机械剔凿或切割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 措施;
⑦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应建立封闭式垃圾池. ⑧桥梁结构工程施工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 0.5m,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 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
⑨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根据《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成人发[2016]38 号) ,本次环评要求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如下扬尘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现场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避免 车身、车轮带泥上路行驶;
②采取入库存放或者其他有效覆盖措施,妥善存放粉灰质建筑材料;
③在施工作业停止后, 对裸露场地和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 网进行遮盖或者实施绿化覆盖;
④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和出入口的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⑤禁止施工袋装水泥、禁止使用无符合规定装置熔融沥青;
⑥禁止焚烧油毡、油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物质. 同时,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17 年修订)》的通知(成办发〔2017〕42 号)中应急措施要求,本次环评要求建 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第一条四级响应措施(蓝色)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2)加大施工工地、 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扬尘控制力度 .三级响应措施(黄色):3.强制性污染减排 措施规定 (3)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 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
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工程 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 ;
停止建筑工程配套 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
(5)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 及运输煤炭、 砂石 (砖) 、 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
24 小时禁止通行 . 二级响应措施(橙色):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3)全市范围内:停止室外产生 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
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 重点工程及应急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 (包括开挖、 回填、 场内倒运) ;
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
(5)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 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 (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工程除外)停止 使用;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 、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 车辆全天
24 小时禁止通行 . 一级响应措施(红色): 3.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3) 全市范围内: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 作业;
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 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 ;
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
(5) 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市政府批准的重 点工程及应急工程除外) 停止使用;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 砂石 (砖) 、 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
24 小时禁止通行 .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 照以上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8〕73 号)中要求:
(四)清洁降尘行动:32. 全面推进绿色施工 科学合理制定建设项目施工方案,针对土石方作业、喷涂作 业、场平作业等阶段,根据 夏季臭氧防治行动 (5 月-8 月)和 秋冬季大气 攻坚行动 (11 月-次年
2 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