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11-27 |
01 债券代码:12215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属下电厂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下发了《广东省发展改革 委关于提高我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17]507 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 署,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决定从
2017 年7月1日起,提高广 东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 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中电荔新电力 实业有限公司、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深圳市 广深沙角 B 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广州 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属下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 责任公司、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的上网电价在现行基 础上提高 0.25 分/千瓦时(含税,下同).调整后的上网电价 (不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具体如下: 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0.4062 元/千瓦时 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0.4456 元/千瓦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 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0.4260 元/千瓦时 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 0.4260 元/千瓦时 深圳市广深沙角 B 电力有限公司 0.4260 元/千瓦时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0.4260 元/千瓦时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号机组 0.4260 元/千万时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号机组 0.4801 元/千万时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 0.4260 元/千万时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0.4260 元/千瓦时 经初步测算,上述电价调整后公司
2017 年度归母净利 润预计增加约 1,700 万元(不含税) .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