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11-28 |
根据重庆市生 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 《验收监测报告》),我局会同专家对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 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 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在双福新区潍柴 (重庆) 汽车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 新建
1 座锅炉房, 新增
3 台2.8MW 的燃气热水锅炉 (2 用l备) , 产生的热水通过循环管网用于基地已建成的涂装前处理等工段 内的槽液加热, 替代原工艺的电加热方式. 项目实际总投资
2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2 万元,占总投资的 0.48%.
2015 年12 月30 日,重庆市江津区环境保护局以渝 (津)环准[2015]211 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 复.项目于
2016 年1月动工建设,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的内容 一致.目前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配套建设的噪声和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建成.
二、主要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噪声治理情况. 项目新增的设备布置在锅炉房内,主要噪声源来自于锅炉 燃烧器、循环水泵、锅炉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合理布置高 噪声设备,综合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二)固废治理情况. 目前废离子交换树脂暂时未产生,待产生后作为危险固体 废物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三、验收监测情况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验收监测报告》中噪声监测结 果表明: (1)验收监测期间, 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的昼间、 夜间 噪声 监测 结果 满足《 工业 企业 厂界环 境噪 声排 放标 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2)目前废离子交换树脂暂时未产生, 待产生后作为危险 固体废物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 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经研究, 同意该工程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 规定,对该工程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 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不断完善 应急预案,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请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日 常环境监管. 重庆市江津区环境保护局
2018 年10 月12 日 抄送: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