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31 |
1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1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1 2.2 公开方式
2 2.3 公众意见情况.2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2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2 3.2 公示方式
3 3.2.1 网络.3 3.2.2 报纸.3 3.2.3 张贴.5 3.3 查阅情况
6 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6
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7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7 5.1 公众意见概述及分析.7 5.2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7 5.3 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7
6 诚信承诺
7 1
1 概述 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拟在徐州市丰县投资 5.47 亿 元人民币,建设 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建成后处理生活垃圾建设总规模 达36.5 万吨/年,主要内容包括:2* 500t/d 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处理线,配置
2 台蒸发量为 45t/h 余热锅炉,1 台25MW 汽轮电机机组,预留扩建,平均年发电 量为 14041.6 万kWh,预期年上网电量为
10260 万kWh.项目建成后将最大程 度实现丰县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极大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 境质量和水平,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 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引入公众意见调查, 目的是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期望,从而在项目环评阶段能够更加 全面、综合地考虑广大公众的利益,并认真汲取有益的建议,使项目的规划设计 更趋完善和合理, 制定的环保措施更符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从而 最大限度发挥建设项目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在本 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中, 采取媒体公告和登报等形式征求有关单位、 公众的意见. 公众参与工作贯彻于工作的始终,确定以下原则: (1)体现公众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件的知情权,维护绝大多数 公众利益,提高公众保护环境的参与意识. (2)通过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问卷调查、座谈会、参观考察 等形式让公众了解本次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配套环保措施情况, 包括有益的和 有害的影响,长期的和短期的影响,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3)综合反映公众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对当地经济建设和周 边村民生活影响的态度. (4)公众参与对象应具有代表性、公正性,参与方式公开.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 源(丰县)有限公司于
2018 年12 月29 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8 2 年12 月29 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单 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 容、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等,并就此在网上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 建议. 2.2 公开方式 本项目在丰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http://xxgk.chinafx.gov.cn /xxgkdesc/xxgk_desc.jsp?manuscriptid=fe50ed49b00f4e14898ea60732adaf29&
zt=) 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为,概括介绍了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单位的名称 及联系方式、环评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公众 提出意见的主要事项等,第一次网上公示截图见图 2-1. 图2-1 第一次网上公示截图 2.3 公众意见情况 第一次信息公示后,未收到公众意见和信息.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 于2019 年02 月02 日在丰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 开专栏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19 年02 月02 日起的
10 个工 作日.公示内容为: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
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等. 3.2 公示方式 3.2.1 网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部令第
4 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于
2019 年02 月02 日在丰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http://xxgk.chinafx.gov.cn/xxgkdesc/xxgk_desc.jsp?manuscriptid=f7bc50ecc8a64e ef87d4806bc4147587&
zt=)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第二次公示.第二次网 上公示截图见图 3-1. 图3-1 第二次网上公示截图 3.2.2 报纸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部令第
4 号)的相关要求,为充分听 取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执行有关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于2019 年02 月12 日和
02 月13 日,在徐州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4 图3-2 第一次报纸公示
5 图3-3 第二次报纸公示 3.2.3 张贴 本项目于
2019 年02 月14 日在当地村委会、火车站等地进行了征求意见稿 张贴公示.概括介绍了项目概况、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 施以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并就此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6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图3-4 征求意见稿张贴公示 3.3 查阅情况 在丰县经济开发区设置了报告查阅点, 公示期间未有公众前来查阅征求意见 稿. 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稿公示后,未收到公众意见和信息.
7 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采用了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三种公示方式,未采取其他 公众参与方式.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5.1 公众意见概述及分析 本次环评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意见反馈. 5.2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虽然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但建设单位承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投产运 行后,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评报告书中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各项环保治 理措施和要求, 保证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和不降低周围环境质量,随时接受公 众和环保管理部门的监督. 5.3 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在未来项目建设期及运行期都会虚心采 纳公众意见.
6 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办法》要求,在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 司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丰 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 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 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承担全部 责任. 承诺单位: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1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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