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12-11 |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杭州 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集团" )筹划重大事项,经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深交所" ) 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名称: 杭汽轮 B,证券代码:200771)于2015 年5月29 日(星期五)上午 开市起停牌,于2015 年5月29 日披露《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 事项停牌公告》 (2015-33) .公司于
2015 年6月5日、6 月12 日、6 月19 日、6 月26 日、7 月3日、7 月10 日分别披露《公司关于重大 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2015-34) 、 (2015-36) 、 (2015-37) 、 (2015-38) 、 (2015-39) 、 (2015-40) . 由于该重大事项还在筹划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述情 况,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5 年7月17 日起继续停牌, 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 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依据事项进展情况及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