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22-12-09 |
1 - 神环发〔2019〕250 号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神木市维远化工有限公司 新建停车场及预拌商品混凝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神木市维远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 《神木市维远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停车场及预拌 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神木市维远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停车场及预拌商品混凝土 项目位于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停放
10 万车 辆次/年大型停车场一处, 年产
30 万方预拌混凝土及
5 万方砌块 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4 万元,占-2-项目总投资的 2.47%.
二、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 求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环境影 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 护措施可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三、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达到环保 要求.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施工扬 尘、废水、噪声污染,规范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 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二)项目原料密闭储存,地面硬化,内设洒水抑尘装置. 骨料仓安装洒水抑尘装置,骨料密闭皮带输送机输送.粉料仓产 生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气口排放. 搅拌机粉尘 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加强厂区停车场 管理,确保厂区道路畅通,加强清扫、洒水抑尘,道路两侧种植 高大乔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车辆达到无泥上路要 求,积极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确保厂界粉尘达标排放. -
3 -
(三)项目污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 用于混凝土搅拌或砌块养护.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 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严格按照 "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 水污染防控,将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 非污染防治区,根据其防渗等级进行规范防渗处理.
(四) 优先选用节能低噪声设备, 高噪声设备采取置于室内、 设基础减振、隔声罩、安装消声等措施,加强噪声处理设施的运 行管理,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 按要求严格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理 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尽可能回收利用.除尘灰、混凝土残渣、不 合格砌块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职工生活垃圾由密闭垃圾桶收 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规范暂存、合法处置建设及运营期 间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 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 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 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 -
4 - 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 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七、项目投运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2019 年5月29 日 抄送:神木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水利局、工贸局、市 场监管局,锦界工业园区管委会,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神 木市环境监察大队、 监测站, 主管市长, 本局各领导. 档
(二)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2019 年5月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