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12-15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 年6月27 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通知,其已经收到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 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 的批复》 (国资产权【2017】495 号) .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 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 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实施. 公司将根据上述工作的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