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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10)67113382 传真: (010)67113772 星期三 2015/04/08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Cases E-mail:hjbslaw@sina.

com 法治周刊 说法

08 小炼油关闭前, 炼油厂一开, 空 气里就有股怪味.说不清是否有毒, 反正挺难闻.那时候儿媳妇怀孕, 我 都不敢让她住在家里. 回想起小炼 油运转的那年夏天, 河北省滦县的刘 福顺记忆犹新. 厂子关闭后, 没了呛 人的怪味, 工厂周围村庄的群众能畅 快呼吸了.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 不久前, 河北省滦县两起利用油泥非法炼油 案在滦县人民法院审理, 并作出一审 宣判.被告人杨某利、 杨某文、 梁某、 申某犯污染环境罪, 分别被判处有期 徒刑, 并处罚金. 案件回放―― 侦破两起利用油泥非法炼 油案

2013 年7月~2014 年1月8日期 间, 梁某 (黑龙江省黑河市人) 在无任 何手续的情况下, 将出自辽河石油勘 探局华油实业公司的油泥倒卖给无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杨某利 (滦县 人) 、 杨某文 (古冶区人) .杨某利、 杨 某文利用油泥在滦县榛子镇上尤各 庄村西宝利达砖厂内炼油, 经对炼油 厂内所剩油泥和炼制所产生的油渣 进行称重, 杨某利、 杨某文、 梁某非法 处置油泥至少为 124.06 吨.

2013 年7月~2014 年1月8日期 间, 申某 (丰润区人) 在滦县榛子镇上 尤各庄村西利用油泥炼油, 其所购进 油泥部分来自辽河油田环保工程公 司,根据申某所提供的油泥称重显示,其非法购进油泥至少为215.36 吨.申某在没有任何手续, 且明知耿 某 (在逃) 也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 将 购进的油泥储存于炼油厂, 经过磅为 27.5 吨.

2014 年1月20 日, 滦县公安局将 以上两起案件立案侦查.在两起案 件的侦办过程中, 滦县公安局环安大 队民警辗转河北沧州, 辽宁盘锦、 营 口等地, 开展了大量侦查工作, 为查 清污染物油泥的来源地, 先后

9 次奔 赴盘锦市调查取证.

2014 年12 月24 日,滦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被告人杨某利、 杨 某文、 梁某犯污染环境罪, 分别被判 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并处罚金 两万元;

2014 年12 月25 日, 滦县人民 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被告人申某犯污 染环境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 个月, 并处罚金

4 万元. 现场追踪―― 老百姓为取 缔非法企业 点赞 当前, 京津冀地区正在积极治理 大气污染, PM2.5 污染备受关注, 雾霾 之害已危及地区每一位居民的身心 健康, 生态环境建设关乎国计民生, 成为制约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和区域 经济发展的难题. 本案的小炼油关闭后的情况是 怎样的呢? 不久前, 记者来到曾经的小炼油 厂, 厂况早已物是人非.在滦县榛子 镇上尤各庄村村西的一个大院内, 一 座蓝色的彩钢板房已废弃了一年. 看门老人介绍说, 这座大院西面 一半是车队存车的地方, 东面一半是 座炼油厂. 炼油厂已经停了一年了, 平常没人来这里.现在还有油泥堆 在院子里, 走近了能闻到一股怪味. 两座油罐放在厂房外, 周围的土 地都是黑的, 炼油之后剩下的油泥废 料就堆在院子里 . 走进厂房,到处都是黑漆漆的,墙壁、 锅炉、 油桶和 各种器械上都沾满了沥青似的黑色 黏稠物. 村民刘福顺住在厂房外

50 米处, 小炼油运转的那年夏天说, 他家几乎 没有开过窗户, 只要一开窗, 怪味就 扑进来, 我们两口子整天关着门在家 待着. 除了难闻的气味, 厂里爆炸的响 声也让刘福顺担忧, 有一次从厂里 传出砰的一声巨响, 跟爆炸一样, 后 来听厂里的人说, 那天有个铁的气筒 爆炸了, 把厂房的彩钢板都炸开了.

2014 年1月, 上尤各庄村西的两 家小炼油厂被依法查处. 还好他们 生产时间不长, 不然真担心中毒.炼 油厂关闭后, 几乎没人再去那里了. 刘福顺说. 以案说法―― 以身试法必然会受到法律 严惩 油泥是指在石油开采过程中产 生的含油废物, 通常为石油开采时的 落地原油与土壤的混合物.在我国, 油泥属于危险废物, 被列入国家危险 废物名录中的 废矿物油 一类.对 油泥的买卖、 处置, 国家有十分严格 的规定. 据河北经贸大学教授王小江介 绍说, 发生在滦县的利用油泥非法炼 油污染环境案, 是 两高 司法解释实 施以来,河北省第一例和第二例因 利用油泥非法炼油 被以 污染环境 罪 宣判的案件. 案件的宣判对企图非法炼油、 污染环境的人, 敲响了一记警钟, 表 现出国家对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视. 滦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本 案宣判后, 小炼油 现象在滦县地区 再未出现. 滦县人民法院法官王小芬解释 说, 对油泥的买卖、 处置, 国家规定, 须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 手续, 运输油泥须向省一级环保部门 开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在本案 中, 杨某利、 杨某 文、梁某、申某在没有任何手续和资质证明的情况下,开办小炼油厂,不但污染环境, 也存 在安全隐患. 在量刑时,考虑到生产时间较短、认罪态度 (自首) 等因 素, 根据法律规定, 判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 明知国家明令禁止私自炼油, 不法分子仍铤而走险, 一方面是因为 受到经济利益驱使, 不顾非法行为对 环境的危害, 另一方面是法律意识淡 薄, 不了解行为后果的严重性, 以为 最多就是被罚款, 殊不知, 污染环境 已触犯了 《刑法》 . 王小江说, 国家将 污染环境行为入刑是及时的、有效的. 两高 司法解释对这类案件的裁 判也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与此同 时, 根据 《刑法》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规 定, 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力度更加具 体、 严厉. 因此, 从刑事立法及司法的变 化来看, 对环境污染主体和监管主体 打击追责越来越严厉, 充分体现了司 法导向回应民生现实的积极态度. 王小江说. 滦县宣判油泥炼油污染环境案

4 名被告人获刑, 并处罚金 环境审判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为 更好适应环境审判工作需求, 前不久,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大常委会专 门任命了

3 名环保专业的人民陪审员. 环保专家融入案件审判 环保审判工作离不开专家的意 见.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傅成保 院长日前对记者说, 在海州区人民法 院环境保护审判庭, 有3名环保专家被 海州区人大常委会专门任命为人民陪 审员. 据了解, 这3名被任命为人民陪审 员的环保专家中, 一名是连云港市环 保局副局长董立户.董立户是清华大 学博士, 他通过人才引进计划, 毅然决 定留在连云港市环保局, 无论是环保 理论知识, 还是环保工作实践经验都 很过硬. 另一名人民陪审员是连云港市环 境监测中心的高级工程师姜玲.姜玲 自1992 年起就从事环境管理,

1997 年 至今一直致力于环境监测、 环境科研 等工作. 还有一名人民陪审员叫郑季如. 郑季如于

1983 年在南京大学学习大气 科学,

1987 年开始从事环保工作, 在环 境保护方面经验丰富. 三位环保领域专家的加入, 让审 判团队力量得到加强. 海州法院环境 保护审判庭庭长张海说, 环保专家作 为合议庭的成员, 所提出的意见在案 件裁决中都起到关键的作用. 张海说, 目前他们受理的环境案 件, 以刑事类案件居多, 主要集中在污 染环境罪、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 盗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等.针对 环境案件取证难、 鉴定难、 认定难, 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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