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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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县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技术研究和应急管 理理论研究, 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 事件中的作用,完善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突发事件决策机 制,经县政府批准,成立县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

组长由曾彬同 志担任,副组长由殷天强、王建玺、王宗峰、陈洪涛同志担任. 专家组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综合管 理5个领域.专家组秘书处设在县政府应急办,负责专家组日常 工作.现将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自然灾害领域(共9名) 召集人:殷天强 县民政局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政办字〔2017〕182 号-2-成员:沈汝建 县地震局 郭法东 县气象局 王华太 县水利局 马照臣 县森林公安局 张彦新 县国土资源局 苏海县交通运输局 马荣德 县建筑工程管理处 张召富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二、事故灾难领域(共12名) 召集人:曾彬县安监局 成员:刘德元 县公安局 刘世宝 县公路局 张效庆 县水利局 魏福先 县环保局 李正县公安消防大队 董永政 县人民医院 李勇中石油山东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李勇山东雷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李世亮 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秦学亭 临朐宏润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薛安波 山东华建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公共卫生领域(共7名) 召集人:王建玺 县疾控中心 成员:卢朋军 县市场监管局 -

3 - 王花亭 县检验检测中心 尹清年 县疾控中心 杨瑞丰 县疾控中心 邓永国 县精神病防治中心 王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社会安全领域(共6名) 召集人:王宗峰 县信访局 成员:赵玉霞 县民宗局 石效国 县公安局巡警大队 徐光涛 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徐长玉 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张俊珂 中国人民银行临朐县支行

五、综合管理领域(共5名) 召集人:陈洪涛 县委宣传部 成员:宿万巡 县政府法制办 陈修文 县委党校 张洪利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谭磊县社区矫正办公室 附件:临朐县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11 月6日-4-附件 临朐县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 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完善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突发事件决 策机制,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临朐县政府应急管理专家资格认定、 入选及专家组运行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专家组秘书处设在县政府应急办, 负责专家组日常 工作.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四条 为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家咨询、理 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主要包括:

(一) 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 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受县政府应急办委托,对一般及一般以上突发事件进 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 支持.

(三)参与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各镇(街、园、区) 、 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

(四)参加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应急管理人才培养,以及应 -

5 - 急管理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立足临朐实际,开展应急管理理论 和应用研究.

(五)每位专家每年至少提交

1 篇应急管理方面的相关论 文、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等.

(六) 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或县政府应急办委托交办的其他 工作.

第三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专家组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 全和综合管理等

5 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管 理人员组成.专家组设组长、副组长,每个领域设召集人

1 名. 第六条 遴选专家组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 具备以下入选 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意识、 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原则上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长期从事该行业,在 本专业范围具备国内外或省内外领先的科研和技术水平, 具有坚 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理论思考 和决策咨询能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突发事件丰富处置 实践经验的专家人才;

优先考虑专门从事应急管理研究和教学, 具有较高应急管理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家人才.

(三)熟悉应急管理工作,对应急管理工作有热情、有责任 感、有奉献精神;

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

善于听取各方 -

6 - 面意见, 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

坚持原则, 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办事公正.

(四)服从安排,能够积极参加县政府应急办和专家组组织 的各类会议、活动和其它相关工作.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60 周岁以下. 第七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以上条件推荐专家建议名 单, 由县政府应急办汇总审核后报县政府领导或办公室分管负责 同志.经批准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单 位,由县政府颁发聘书. 第八条 专家组成员每届

3 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或重新 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的专家组成员,县政府应急办 按程序报批. 第九条 因身体、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专家职责 的,应及时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无特殊事由、连续一年未参加 相关活动的,视为自动解聘,由县政府应急办通报有关方面.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专家组日常工作:

(一)每年择时召开一次专家组成员会议,研究安排专家组 年度工作.

(二)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家座谈或会商,研究有 关应急管理专项工作.

(三)一般及一般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适时组织专家开展 -

7 - 咨询和技术指导.

(四)受县政府应急委委托开展其他专项工作. 第十一条 专家组建立信息通报机制. 以应急管理专家组名 义开展工作形成的研讨意见、评审结果和论证结论等,由县政府 应急办报送有关领导同志或送有关部门. 专家组工作情况以及有 关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等,以《临朐政务通讯》 《呈阅件》形式 刊发,并由县政府应急办积极向上推荐. 第十二条 专家组内部要严格按照专家组工作规则和年度 计划开展工作,对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组织研究,提出解决方 案.健全内部监督自律制度,专家组成员未经批准不得以专家组 的名义组织或参加任何活动,并对以下事项保密:

(一)以专家组成员身份开展的有关涉密工作.

(二)县政府有关规定涉及的保密事项.违反有关规定的, 一经查实即取消专家组成员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 县政府应急办研究提出专家组年度工作安排建 议和经费预算,经领导同志批准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向县财政局 专项申请并负责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专家组受县政府或县政府应急办指派或委托, 开 展课题研究、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参加科普宣教和业务培训以及 对外交流活动的,相关单位应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支持其 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本工作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县政府应急办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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