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12-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2018-320553-52-03-573937 年维修车辆

2000 辆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苏州新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11 月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制 填报说明《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 的单位编制.

一、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二、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管渠等应填写起止 地点.

三、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四、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五、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 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 目标、性质、规模、风向和距厂界距离等.

六、 环境质量现状――指环境质量现状达到的类别和级别;

环境质量标准―― 指地方规划和功能区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

执行排放标准――指与环境质量标准 相对应的排放标准;

表中填标准号及达到类别或级别.

七、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 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八、本报告表应附送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及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总平面布置 图、排水管网总图和监测布点图等有关资料,并装订整齐.

九、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十、此表经审批后,若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建设地址或周围环境等有重 大改变的,应修改此表内容,重新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十

一、编制单位应对本表中的数据、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结论负责. 十

二、经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是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十

三、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表最后页摘录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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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18-320553-52-03-573937 年维修车辆

2000 辆项目 建设单位 苏州新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郭小坚 联系人 邵盛曦 通讯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目澜路南侧西二环路东侧地块 联系电话

15995827662 传真 / 邮政编码

215228 建设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目澜路南侧西二环路东侧地块 立项备案部门 盛泽镇人民政府 项目文号 盛政经备发[2018]235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O8111 汽车修理与维护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468.1m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50m2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比例 6% 评价经费 (万元) 0.5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4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见表 1-1. 表1-1 主要原辅料消耗表 类别物料名称 最大存储量 年耗 包装规格 储运方案 原辅材料3M 多功能原子灰 0.4t 1.2t 2kg/罐 汽车运输、 仓库贮存 水性漆 0.35t 1.44t 1kg/桶 稀释剂 0.03t 0.31t 1kg/桶 机油 0.25t 7.9t 10kg/桶 汽车零配件

100 件1000 件5件/箱 焊丝 0.05t 0.1t 10kg/箱 砂纸

150 张500 张10 张/箱 抹布 0.1t 0.2t 10kg/箱 防冻液 60L 600L 5L/桶 空调制冷剂 0.01t 0.1t 5kg/桶 二氧化碳气体 0.02m3 0.2m3 10L/瓶 清洗剂 16L 160L 2L/桶 本项目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 1-2 所示.

2 表1-2 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 序号名称及标识 理化特性 燃烧爆炸性 毒性毒理

1 3M 多功能 原子灰 低粘度液体、泥浆,黄色,具有溶剂气味.主要 成分为 TALC 滑石粉 55%, 不饱和聚酯树脂 45%, 闪点:37℃,比重密度:1.5-2,水=1 不燃不爆 低毒

2 水性漆 水性聚氨酯聚酯 53%,醋酸乙酯 1%,醋酸丁酯 2%,水39%,钛白粉 4%,滑石粉 1%,水性聚氨 酯树脂,浅色透明,可溶于水,密度 1.6g/cm3 不燃不爆 无资料

3 稀释剂 粘性液体,有气味.主要成分为二丙酮醇 30%、 丙醇 15%、 1,2,4-三甲基苯 20%、 1,3,5-三甲苯 10%、 乙基苯 25%,沸腾范围:237-316H,蒸汽压力: 9.5mmHg,挥发性:100%,水溶性:7.8%,蒸发 率:85,密度(相对密度)0.876 可燃不爆 LD50: 2900mg/kg

4 机油 油状液体,闪点:76℃,引燃温度:248℃,密度 (相对密度)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太 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32/1072-2018) 以上标准自

2018 年6月1日起实施.

2、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VOCs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表2其他行业标准及表5标准;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2中的要求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4-5. 表4-5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表 排放口 执行标准 表号及级别 污染物指标 浓度(mg/m3 ) 速率(kg/h) 1#排气 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 表2标准 颗粒物

120 3.5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 表2标准 VOCs

80 2.0

27 无组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 表2标准 颗粒物 1.0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 表5标准 VOCs 2.0 /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北、 南、 东侧厂界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 类标准. 表4-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功能区 昼间 夜间 执行区域

2 类标准值 60dB(A) 50dB(A) 北、南、东侧厂界外 1m 处4a 类标准值 70dB(A) 55dB(A) 西侧厂界外 1m 处

4、固体废弃物污染物控制标准 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2013修正)、《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修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28 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因子和排放指标: 表4-7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表 t/a 环境要素 污染物名称 本项目 预测外环境排 放量 建议申请量 产生量 削减量 接管量 汽车冲洗 废水 废水量

35 7

28 28

28 COD 0.014

0 0.014 0.014 0.014 生活 污水 废水量

1584 0

1584 1584 / COD 0.792

0 0.792 0.792 / 氨氮 0.0713

0 0.0713 0.0713 / 总氮 0.111

0 0.111 0.111 / 总磷 0.013

0 0.013 0.013 / SS 0.6336

0 0.6336 0.6336 / 废气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外环境排放量 建议申请量 颗粒物 0.226 0.2034 0.0226 0.0226 VOCs 0.4122 0.371 0.0412 0.0412 固废 一般固废 8.6074 8.6074

0 / 危险固废 9.358 9.358

0 / 生活垃圾 13.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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