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12-15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3
4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4
5 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15
6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19
7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22
8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27
9 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31
10 合规判定方法.3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38 附录 B(资料性附录)执行报告编制参考表
45 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 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聚氯乙烯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 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 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 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聚氯乙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环科环境工程设计所、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生态环境部环 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 交流中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
2019 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9 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聚氯乙烯工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 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技术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 境管理要求,提出了聚氯乙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聚氯乙烯工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 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聚氯乙烯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 可证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聚氯乙烯工业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许可 管理. 聚氯乙烯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的生产设施和 排放口适用《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水体〔2016〕189 号附件 1);
执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 锅炉》(HJ 953).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聚氯乙烯工 业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执行. 使用氯化汞含量高于 6.5%(质量浓度)含汞催化剂的聚氯乙烯工业排污单位,不予核发排污 许可证.
2017 年8月16 日后新建使用含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的工业排污单位,不予 核发排污许可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本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1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2 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
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
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608 排污单位编码规则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9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汞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94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 HJ
95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 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
2051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 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保局 环监〔1996〕470 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 号)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14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
3 《汞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 年第
90 号) 《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 号) 《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水体〔2016〕189 号附件 1) 《关于加强京津冀高架源污染物自动监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6〕1488 号) 《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 号)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承诺书样本、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和排污许可证格式的通知》(环规财 〔2018〕80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