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12-17 |
600963 证券简称: 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 2015-095 公司债券代码:122257 公司债券简称:12 岳纸
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湘江纸业土地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湘江纸业" ) 部分土地(约570.445 亩)由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储,永州市土 地储备中心按 54,975.90 万元对收回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 补偿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3年7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 理层规划和推进湘江纸业搬迁项目的议案》 .2014年7月公司发布了《关于子公司 湘江纸业搬迁事项的进展公告》 ,湖南省国资委、永州市委、市政府、公司委托 的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江纸业" )搬迁相关原则和事项、加快推进项目进行了洽 谈,形成《关于湘江纸业公司搬迁协调会议纪要》 (永府阅[2014]72号) ,主要内 容之一为: 公司湘江纸业原址土地将变性为商居开发用地,并将湘江纸业原址 土地处置的全部收益用于支持湘江纸业搬迁和企业原址周边规划的基础设施及 配套建设;
永州市政府对该地块规划及土地变性予以支持. 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永府阅[2014]138 号)和《湖南省国有
2 建设用地储备办法》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经报请永州市政府批准, 公司同意湘江纸业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下河线的 部分国有土地(约570.445 亩)由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储. 根据永府阅(2014)138 号文件要求,永州市财政局将对永州市土地储备中 心拟收回湘江纸业的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费用等进行审定,约为 54,975.90 万元.报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按审定后的 金额对收回湘江纸业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补偿. 公司董事会同意湘江纸业与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就土地收储事项进行协商, 并签署具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合同》 .
2、审批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12 月3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湘江纸业土地处置的议案》 .
3、其他说明 由于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01 元/股,低于 0.05 元/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6 条"交易仅达到第 9.3 条第
(三) 项或者第
(五)项标准,且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适用第 9.3 条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规定"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是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永州 市国土资源局的下属单位.办公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东路
89 号,业务范 围:受永州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在永州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接受永州市土地 储备委员会的监督,代表政府实施土地收购、收回、征用,并做好储备土地出让 的前期工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此次湘江纸业处置的 570.445 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冷 水滩区下河线的三宗国有地块,其中:土地证"湘国用(2007)第330 号"的全 部土地;
土地证"永(冷)国用(2008)第632 号-5"及"湘国用(2007)第331 号"的部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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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 不存在抵押、 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目前,湘江纸业本次处置的土地及附着物(房屋和构筑物)资产账面原值 43,929 万元,累计折旧 16,525 万元,账面净值合计 27,404 万元. (未经审计) .
3、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根据永府阅(2014)138 号文件要求,永州市财政局将对永州市土地储备中 心拟收回湘江纸业的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费用等进行审定,约为 54,975.90 万元.报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按审定后的 金额对收回湘江纸业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补偿.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对湘江纸业土地进行处置,可增加公司现金流,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湘 江纸业处置土地实现收益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年审会计师经审计后的数 据为准.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