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8-02
ICS 13.

100 C52 DB23 黑龙江地方标准DB 23/T 1804―2016 水泥制造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Technology code on occupational health management for Cement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报批稿)

2016 -

10 -

17 发布

2016 -

11 -

17 实施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 23/T 1804-2016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3

5 总体布局.3 5.1 选址和平面布置.3 5.2 竖向布置.4 5.3 设备布局.4

6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4 6.1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4 6.2 生产过程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5

7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5 7.1 防尘设施.5 7.2 防毒设施.7 7.3 防噪声设施.8 7.4 防高温设施.8 7.5 防振动设施.9 7.6 防非电离辐射设施.9 7.7 密闭空间.9 7.8 其他场所防护.9

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评价.9

9 个体防护.10

10 事故处理及应急救援.10

11 职业健康监护.11

12 管理措施.13

13 职业病危害告知.15

14 职业病诊断与报告.16

15 管理效果评估.17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水泥制造企业工作场所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布点表.18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水泥制造企业常见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禁忌和职业病.21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水泥制造企业常见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告知卡与中文警示说明示例.27 DB23/T 1804-2016 II 前??言 本标准起草规则依据 GB/T 1.1-2009.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建筑材料规划设计研究院、黑龙 江省水泥协会、黑龙江省安卫职业卫生评价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静、杨颖、岳强、郭琳、王超、王洪强、史延田、刘亚新、马淳淼、扈曼、 田杉.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DB 23/T 1804-2016

1 水泥制造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制造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水泥制造企业工作场所和建设项目职业危害 (不含电离辐射) 防 护设计、职业卫生管理、评价与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

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GBZ/T

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GBZ/T

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

9774 水泥包装袋 GB

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50295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

50577 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6911 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

23466 护听器的选择指南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

4247 水泥生产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23/T 1804-2016

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泥制造企业 cement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水泥制造企业包括水泥生产企业、熟料生产企业、粉磨站和配制站. 3.2 职业卫生 occupational health 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 评估、 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 学. 注:改写GBZ/T 224-2010,定义2.1. 3.3 职业病危害因素 occupational hazards 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 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GBZ/T 224-2010,定义 2.6] 3.4 水泥生料 cement raw material 水泥生料是指用石灰质原料(钙质) 、砂岩质原料(硅质) 、粘土质原料(硅铝质) 、铁质原料按比 例配合,粉磨成一定细度,并具有适当成分的物料. 3.5 水泥熟料 cement clinker 水泥熟料是指将水泥生料,烧至部分或全部熔融,并经冷却而获得的半成品. 3.6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facility for control occupational hazard 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 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 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3.7 密闭空间 confined spaces 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 限空间(如炉、塔、釜、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船舱、地下仓 库、储藏室、地窖、谷仓等) . [GBZ/T 224-2010,定义 2.26] 3.8 中型规模水泥制造企业 medium-sized cement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DB 23/T 1804-2016

3 中型规模水泥制造企业是指职工人数

300 人及以上, 销售额

3000 万元及以上, 资产总额

4000 万元 及以上的水泥制造企业.

4 总则 4.1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有效控制生产过 程中职业危害的不良影响,改善作业环境条件,保障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4.2 企业职业危害防护设计应保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 GBZ 2.

1、GBZ 2.2 的要 求. 4.3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 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满足以下要求: ――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 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 确定职业病危害 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 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 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4.4 企业应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应采用干法水泥生产工艺, 并符合国家最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 4.5 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2012 年版)属于严重. 4.6 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同时引进与之配套的防护工艺、技术和设备. 4.7 企业应保障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投入,确保职业卫生 三同时 、职业病危害治理、工 作场所检测、评价、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检查等各项费用落实到位,费用应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4.8 企业应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对职业卫生工作持续改进, 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5 总体布局 5.1 选址和平面布置 5.1.1 新建项目选址应按照 GB

50295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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