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12-22 |
1 -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城人社发〔2016〕56 号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向基层下沉的通知 各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各部门(科室) : 为切实增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满足人 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能力需求,根据市人社局《印发的通 知》 (青人社办字〔2014〕8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确定,我区 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服务全部由交通银行经办并下沉至各街道,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沉范围 具有我区户籍,在事务代理已开户并在区农商银行、交通银 -
2 - 行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的交 通银行窗口办理社保业务.
非我区户籍的, 到区行政服务中心 (一 楼社保大厅)办理.
二、服务项目
(一)办理个人投保的参保登记、续保、停保;
(二)个人投保信息的查询、变更;
(三)个人投保人员保费的代扣代缴;
(四)代办个人投保人员的退休业务;
(五)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宣传.
三、职责要求
(一)交通银行为每个街道配备工作人员,并配齐网络、 办公设施.在街道保障中心办事大厅加挂 交通银行个人投保 窗口,与街道工作人员实行 AB 角制度,互为补充.经办服务接 受区社保中心和交通银行的指导. 交通银行要对经办的项目明确 职责范围、职责权限、工作时限要求、工作质量标准,为辖区内 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统一规范的服务.
(二)区社保中心作为下沉业务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经 办工作的业务指导,实行每月例会制,及时发现经办中存在的问 题,强化业务培训,熟练业务技能,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为民服务 能力.
(三)各街道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就餐、上下班交通、 日常办公用品的后勤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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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经办服务,关系居民切身利益,涉及区社 保中心、交通银行、街道等多部门,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各负其 责,确定一名具体联系人,加强对下沉工作的沟通和衔接,尤其 要加强人员的绩效考核(交通银行考核意见须征求街道意见), 确保各项经办工作有效运行. 附件:1.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变更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银行 告知书 2.关于规范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退休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10 月8日-4-附件
1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变更社会保险费 代扣代缴银行告知书 居民您好!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根据青岛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原由城阳 农商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 ,代 扣银行自
2016 年10 月份开始将统一变更为城阳交通银行. 变更后, 参保人可以就近到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交通银行窗 口办理个人投保的参保登记、停保续保、信息查询变更、保费代 扣代缴、代办退休等业务.不再缴纳档案管理服务费. 如您已知晓并同意变更代扣代缴银行,相关换卡、签订协议 等工作,由各社区协管员统一办理. 业务咨询
电话: 城阳街道:
87863053 流亭街道:
66915017 夏庄街道:
87871860 惜福镇街道:
87987115 棘洪滩街道:
87805150 上马街道:
87812825 红岛街道:
87831288 河套街道:
87822319 区社保中心:66798091 区交通银行:87860508 高新区社保:66966861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10 月-5-附件
2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青人社办字〔2013〕294 号 关于规范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退休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进一 步规范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其办理退休申报工 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受理退休申请的范围 参加了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失业人员、 灵活就 业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的,应到 其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退休. 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应到其居住地街 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退休需提报的材料
(一)填报《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 (一式二份) ,申-6-请表可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或从青岛市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
(二)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等相 关居住证明,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护照、港澳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居住证等证明.
(三)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折.
(四)其他需提报的材料.
三、退休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退休的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含提前退休、退职)的当月,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存折 (个人结算账户) 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 心提出退休申请,填报《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从事灵 活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应持本人身 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到 暂住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退休申请. 1.失业人员退休前需办理工龄认定或特殊工种退休、 军转干 部退休的,应提前
2 个月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市就业服 务中心携带其档案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进行工龄认定或特殊工 种退休、军转干部退休资格确认.每月
15 日前,市就业服务中 心将符合退休条件的失业人员档案及相关材料移交至各区就业 服务中心(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7 - 工龄认定或特殊工种退休、 军转干部退休资格确认过程中缺 少材料的, 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将有关情况告知失业人员户籍所在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 务中心通知本人补齐相关材料, 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市就业服务 中心. 2.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工龄认定或特殊工种退休、 军转干部退 休的, 应在退休前
2 个月向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 出申请.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携带其档案到市社会 保险事业局进行工龄认定或特殊工种退休、 军转干部退休资格确 认.工龄认定或特殊工种退休、军转干部退休资格确认过程中缺 少材料的,应通知灵活就业人员补齐材料.
(二)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受理退休申请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申请退休人员的姓名、 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核对,并将其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 间等基本信息录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 打印《青岛市企业从业人员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退休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每月
16 日后携带申请 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 证)、户口簿、档案及《青岛市企业从业人员退休审批表》等材 料,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按规定对申请退休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初审、 复审通过后, -
8 - 加盖业务章,完成退休核准.
(四)申请退休人员在本市外存在养老保险关系的,需提前 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市后,再按上述程序办理.
(五)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办理退休的人员 发放《企业职工退休证》.
四、其他
(一)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重新计 发的,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受理;
非本市户籍的,由居住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受 理.
(二)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 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丧抚待遇办理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申报和管 理等工作,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受 理,非本市户籍的,由居住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受理.
(三)崂山、城阳、开发区、黄岛区(含保税区)和即墨、 胶州、莱西、平度市可依据本通知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013 年10 月22 日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 年10 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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