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12-31 |
背景 背景 背景 背景 1.1 委员会职责为年内由委员会或本公司董事会 ( 「董事会」 ) (如没有设立委员会)执行的有关制定提名董事的政策;
委员会或董事会(如没有设立委员会)年内就董事候选人 采纳的提名程序以及遴选及推荐准则. 2. 成成成成员 员员员2.1 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成员须 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 2.2 本公司的公司秘书或其代名人为提名委员会秘书. 3. 程序 程序 程序 程序 3.1 名委员会会议之法定最低人数为2. 3.2 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 2/3 3.3 委员会会议程序受本公司章程细则规管. 4.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委员会应履行以下责任:- 4.1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 识及经验方面) ,并就任何为配合本公司的公司策略而拟 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
4.2 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的人士 , 并挑选提名有关人 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4.3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4.4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行政总 裁)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5 於适当情况下检讨董事会或委员会之董事会成员多元成 政策,考虑成员各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性别、年龄、文 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 并检讨董事会为执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而制定之可 计量目标,并监控可计量目标之达标进度及;
及4.6 遵守任何不时由董事局规定或载於公司规章或由上市规 则或适用法律施加的要求、指示及规则. 5. 职权 职权 职权 职权 5.1 委员会应获供给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 5.2 如有需要,委员会应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 支付. 3/3 6. 汇报程序 汇报程序 汇报程序 汇报程序 6.1 委员会秘书应将委员会会议记录或书面决议向董事会所 有成员传阅. 於2013年9月修订 中文译本与英文原文不一致时,以英文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