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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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0023 投诉人反映:上饶市弋阳县湾里 乡周店村委会邬家庙村小组,距 离村 庄十几米的 养猪场(养猪200 多头) 养猪、鸡、鸭、狗,味道 难闻,污水直排农田,晚上杀猪造成噪声污染.
投诉人反映:
1、芦田乡芦田村委 会李家村与鄱 阳县饶埠镇蔡家村委会 蔡家村地 端交界处建垃圾中转站,未批先建 ( 已停建但又准备开建) ,选址不当,会对水 源造成污染.
2、芦田村委会李家 村水源下游与 饶埠镇蔡家村水源上游交界处的养猪场 ( 私人养 猪场 , 投诉人不 能描述具体场名) 废水直排,污染水源. 投诉人反映:1. 婺源县城水源地 取水口一二级 保护区内有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最近的就在自 来水厂
20 米, 严重威胁饮水安 全;
2.县城没有备用水源;
3.婺源 县城污水管网不全, 景观桥、熹园、西门桥等地方排污口处处可 见. 投诉人反映:虎头山片石场距离 七一水库 ( 玉山县城饮用水源地) 仅有
100 米左右,矿 山开采造成山体植被破坏、 土壤退化、 粉尘污染、生态破坏. 矿区废水 直排七一水库. 投诉人反映:铅山县永平福旺石 灰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 已多 次投诉,均未得到解决. 投诉人反映:永平福旺石灰厂现 有9座石灰窑炉属于落后产能, 但未淘汰;
有2条石灰粉碎生产 线和
1 条原 煤破碎加工生产线均没有任何环保设施,粉尘污染 严重;
污水直排农田. 已多次向 有关部门反映,都得不到解决. 投诉人反映:位于铅山县永平镇 的江西铜业公 司永平铜矿西部排土 场污水外排 导致永平镇华丰养鳗场 ( 业主:李孝贵) 鳗鱼死 亡. 投诉人诉求:有关部门对该 企业排污行为依法查处,并赔偿 养鳗场损失. 投诉人反映:广丰区东阳乡龙溪 村陈良文猪场 违规侵占农田建设养 猪场,养殖废水直排,臭气污染严重. 投诉人诉求:拆除养 猪场,并恢复农田和水塘. 投诉人反映:1. 位于上饶市铅山 工业园的江西 神叶实业有限公司常年以炼铅炼锌为主,厂区内 粉尘污染严重 , 废气无组织排放,含镍废渣未按要求转移. 2.位于上饶市万年梓埠化工园区 的江西君鑫金 属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采用土法冶炼,夜间排放有毒有害废气,废水直排. 弋阳县 鄱阳县 婺源县 玉山县 铅山县 铅山县 铅山县 广丰区 铅山县 水水水, 生态 水, 大气, 生态 大气, 噪音 其他 污染, 大气, 水 土壤 土壤, 水水, 大气, 土壤 接转办清单后,2018 年6月14 日,弋阳县整改办立即下发了督办通知单,并立即组成了由属地乡镇湾里乡牵头,县农业局、县环保局 参与的联合调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勘查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 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对信访件反映的 上饶市弋阳县湾里乡周店村委会邬家庙村小组,距离村庄十几米的养猪场 ( 养猪
200 多头) 养猪、鸡、鸭、狗味道难 闻,污水直排农田,晚上杀猪造成噪声污染 的问题. 弋阳县湾里乡江昌明养殖场位于弋阳县湾里乡周店村邬庙村小组,经测绘公司测绘, 该养殖场距离最近的住户直线距离
46 米. 该养殖场现有生猪
170 头左右,配套建设了干粪堆积池、沼气囊,但现场有异味. 经现场查看,发 现该养殖场有少量污水排到农田现象,晚上有时会杀生猪,有噪声污染问题. 存在问题:经现场测绘核实,该养殖场距离村庄最近住户直线距离
46 米,属 三区划定 禁养区.
2018 年6月15 日, 鄱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饶埠镇政府相关领导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 现场调查情况如 下:
1、饶埠镇垃圾中转站选址在饶埠镇辖区内,距离芦田乡李家村有
2 公里左右,项目选址距最近的村庄直线距离有
660 余米,距最近水 库直线距离
430 余米,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不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不存在污染水源的情况.
2、投诉人反映的养猪场为蔡招云养猪场. 因芦田乡李家村村民投诉,经调查发现该养猪场未办理环评,也未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 施,已于
2017 年6月被鄱阳县环保局依法取缔关停. 目前,该养猪场没有生猪存栏,不存在废水直排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2018 年6月14 日,婺源县水利局、县城乡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对投诉人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
1、关于婺源县城水源地取水口一二级保护区内有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最近的就在自来水厂
20 米,严重威胁饮水安全的问题:婺源 县城区原自来水厂取水口 ( 经度:117°51′18″,纬度:29°15′31″,位于现取水口下游约
4 千米处) ,后期由于城区供水量增加,取水口上移至现 址(经度:117°51′24.27″、纬度:29°17′58.21″,清华水和段莘水汇合口下游河道左岸,香田村) .
2017 年初,婺源县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 究院编制了 《 婺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同年
4 月份通过了上饶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已向省政府报批,待 批复. 经排查,现饮用水源上游有两处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别位于清华水和段莘水河段. 一是金水湾福邸,按照 《 婺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 报批稿)》 (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 ,该项目位于清华河段拟设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 该项目建筑总 面积 105992.95 平方米,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取得了环评批复 ( 饶环督字[2012]328 号) ,并于
2013 年3月28 日开工建设. 该项目 已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隔油池+三格式化粪池预处理,并接入项目自建的 MBR 膜工艺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排入生态塘进一步净 化,再由污水管道引至饮用水源取水口下游
150 米外排放. 二是爱晚阆苑,按照 《 婺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 报批 稿)》 (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 ,该项目位于段莘河段拟设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 项目建筑总面积 14955.21 平方米,取得了环 评批复 ( 婺环评字[2011]2 号) ,2014 年1月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于
2014 年2月14 日开工建设. 该项目生活废水统一收集后经 MBR 膜工艺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再引至饮用水源取水口下游
166 米处排放. 目前,爱晚阆苑小区无居民入住,无污水排放.
2、关于 县城没有备用水源 的问题:婺源县目前尚无备用水源.
3、关于 婺源县城污水管网不全,景观桥、熹园、西门桥等地方排污口处处可见 的问题:该问题为重复性投诉.
2018 年6月12 日,婺源 县城乡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城区规划区内沿星江河两岸对所有的排水口进行排查核实,发现有星江河西侧熹园段合流管和东侧景观桥底排 污管两处污水排入星江河内,其它均为排水沟和雨水排水口. 但上述地点都在婺源县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数公里外. 婺源县自来水厂 ( 即 婺源县自来水公司武口水厂) ,位于婺源县蚺城街道香田村委会武口村,不在规划区内,取水口上游没有发现排污口.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存在的问题:
1、婺源县目前尚无备用水源.
2、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正在实施中,部分道路的管网还未雨污分流到位. 目前,星江河西侧熹园段合流制排水口未接入截污主干 管. 该信访件属于重复信访件 ( 第十一批,受理编号:X360000201806110016) .
1、在接到转办清单前,玉山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已经在
2018 年4月24 日对该片石场的污染防治设施、矿区内雨污分流等情况进行了日 常检查.
2、2018 年6月13 日,玉山县双明镇党委、政府会同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到现场核实情况,情况如下: ①该矿山编制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了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办理了矿山采矿区的临时用地手 续、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
②该矿山不在三清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不在信江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在国家、省、市、县各类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矿山开采 面距离七一水库坝水平距离
1150 米. ③矿山开采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经矿山修建的
3 个沉淀池分级沉淀后排入白来坞水库 ( 非饮用水源地) , 没有排入饮用水源七一水 库.
3、2018 年6月14 日,玉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罗飞带领双明镇党委、政府及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负责人再 次赴现场进行核查. 存在的问题:
1、开采过程中没有采取湿法作业,仅在装车过程中采取喷水防尘,篷布没有完全遮盖,导致厂区有无组织粉尘排放.
2、作业平台 ( 自下而上) 边沿没有设立警戒线,第
一、第二作业平台同一坡面存在同时作业问题.
3、废弃矿区无植被覆盖,易造成水土流失,超审批范围开采矿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9.6 亩.
2018 年6月15 日,铅山县环保局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位于铅山县永平镇鸽子岭村的铅山县永平福旺石灰厂进行调查核实. 现场检查 时,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中. 该企业建设项目
4 座石灰窑烟气采用碱液水膜除尘设施处理经烟囱高空排放;
熟石灰生产线工艺废水循环使 用,不外排,厂区地面前期雨水进入雨水收集池,回用于熟石灰生产线;
生产噪声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磨粉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环评要求 降噪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及基础减震. 存在问题:
1、 石灰窑烟气碱液水膜除尘设施未安装加碱液设施.
2、 厂区内前期雨水收集系统不完善.
3、 熟石灰生产线布袋除尘设施无更换布袋记录.
4、 厂区地面粉尘较多,部分废渣露天堆放.
2018 年6月15 日,铅山县环保局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位于铅山县永平镇鸽子岭村的铅山县永平福旺石灰厂进行调查核实. 现场检查 时,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中. 投诉人反映该企业
9 座石灰窑炉,其中
4 座8米*6 米*25 米石灰竖窑建设项目已批复,不属于淘汰项目. 另外5座上世纪
90 年代建造,属于应淘汰的石灰土窑,已在多年前弃用,现场检查未发现土窑有生产迹象. 该企业
2 条石灰粉碎生产线粉尘 采取布袋除尘设施处理;
原煤只建有储煤场,原煤经铲车运输与矿石混合后进入炉窑;
熟石灰生产线工艺废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
厂区地 面前期雨水进入雨水收集池,回用于熟石灰生产线.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有生产废水直排农田现象,但前期雨水收集池未按环评要 求建设,目前该企业正在停产整改重新建设收集池. 存在问题:
1、石灰窑烟气碱液水膜除尘设施未安装加碱液设施.
2、厂区内前期雨水收集系统不完善.
3、熟石灰生产线布袋除尘设施无更换布袋记录.
4、厂区地面粉尘较多,部分废渣露天堆放.
2018 年6月14 日上午,铅山县农业局工作人员采取实地查看、拍照取证和询问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2018 年6月18 日,铅山县环保 局执法人员与港洲村委会对永平铜矿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西部排土场污水主要为废土石堆存于排土场后产生的淋溶污 水. 排土场在晴天和旱季时无废水产生, 在雨天和雨季时才有废水产生. 排土场周边建有相应的泥石流防护工程以及配套生产调节库 13#、1#、2#、3#、4#、5# 坝,用来拦蓄西部排土场场地淋溶、渗透污水,坝下建有回收利用泵站.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排土场污水排至鳗鱼 塘. 港洲村委会书记介绍鱼塘水源主要来自鱼塘附近小龙坞泵站房抽取的杨村河水.
2017 年7月1日,因永平铜矿西部生产调节库 1# 坝有水外溢,对鳗鱼场造成影响和损失,永平铜矿已给予其一次性补偿 ( 有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