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8-29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 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 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 目标、性质、规范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 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 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项目 建设单位 四川鑫磊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曹志林 联系人 唐正平 通讯地址 金堂县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士芯路
6 号 联系电话
13096377399 邮政编码
610404 建设地点 金堂县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士芯路
6 号 立项审批部门 金堂县经济科技和信息 化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 [2018-510121-41-03-264647]JX QB-0194 号 建设性质 改扩建 行业类别及 代码 C2924 泡沫塑料制造 占地面积 (亩) 57.25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7072.64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3.2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23.2%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已投产 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 项目概况及评价任务由来 四川鑫磊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1 年,是一家专业生产、销售防腐保温建材 产品的公司.该公司于
2012 年购买位于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士芯路
6 号57.25 亩土 地,投资
7900 万元建设防腐保温建材项目,该项目于
2012 年5月4日取得了金堂县环境 保护局下发的《关于四川鑫磊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防腐保温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审查批复》(金环审批【2012】52 号),并于
2019 年5月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产 品及产能为:年产干混砂浆 1352.049 吨、XPS 挤塑板 15000m3 、硅酸盐板 10000m3 .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现有产品结构不能满足客户要求.为此,四川鑫磊生物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拟投资
100 万元在现有厂址、已建厂房内进行改扩建,内容如下:
1、在现有已建厂房内,调整干混砂浆、XPS 挤塑板、硅酸盐板生产线位置,设备不 增减、产品产量不增减.
2、在现有已建厂房内,新增模塑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产品,新增生产设备,建成后 新增模塑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生产量5万m3 /年.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 令第
253 号文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本项目属于其中十
八、47 塑料制品制造: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于建设单位在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情况下,新增了模塑聚 苯乙烯泡沫保温板生产线,并于
2018 年6月开始动工建设.2018 年6月19 日金堂县环境 保护局下发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环罚字【2018】106 号,建设单位按要求缴纳完 罚款. 四川鑫磊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在 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 求编制完成了本报告表,现上报审批.
二、项目建设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项目 建设不涉及《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 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六.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Ⅲ类水域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所需资源为土地资源、水资源,项目所在区域已规划为 工业集中发展区.项目在原有厂房基础上进行生产线改扩建,不新增占地,故项目未涉及 土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区域水源为市政供水,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清洗用水、 浆料调配用水,项目用水未涉及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周围主要为工业性质企业,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同时,本项目未列入园区禁 止项目类,不属于限制清单范围内. 综上,经过与 三线一单 进行对照后,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出环境质量 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三、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模塑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产品原材料为可发性聚苯乙烯,即购进的原料粒子中 本身含有戊烷发泡剂成分,生产过程中不需额外添加其他发泡剂.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 (以下简称《目录》),本项目不属于其中 鼓励类 、 限制类 、 淘汰类 范围内.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 三条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 许类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国家现行有关产业政策无冲突,属于允许类. 本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条文对比分析见表1-1. 表1-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相关条文对比 条文规定 本项目 判定结果 第二类限制类,十
二、轻工:
4、新 建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 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 本项目采用戊烷为发泡剂,不使用HCFCs.原料 采用可发性聚苯乙烯,不另外添加添加剂、发泡 剂.产品采用蒸汽发泡法,不含高温混炼、加热 挤塑工序. 不属于 第三类淘汰类: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 备中第(十二条)轻工类16:以氯氟 烃(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聚乙 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生产 本项目采用戊烷为发泡剂,不使 用CFCs 不属于 同时,2018年4月26日四川鑫磊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 案管理条例》 及相关规定, 通过金堂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了备案, 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8-510121-41-03-264647]JXQB-0194号.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四、规划符合性分析
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士芯路6号,由金堂县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 区规划图可知,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由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金规 地字第510121201220016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金堂 县用地规划.
2、与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9年12月由四川省环 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并由四川省环保厅下达了关于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中企业准入要 求可知,其入区项目类型清单如下: (1)鼓励及允许进入的行业 根据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的总体规划,园区规划产业有:有色金属深加工、农畜 副产品深加工、医药(不含化学原料药)、轻工(不含纺织、鞋业)等产业.以有色金属 深加工(新材料)、轻工机械、食品医药为主导产业. 成-阿工业集中发展区以有色金属深加工(新材料)、轻工机械、食品医药三大主导产
4 业为主要发展方向,主要鼓励行业有:有色金属深加工(新材料)产业――铝、锂、硅、 磁材、氯酸盐、蓝宝石晶体等无机资源深加工;
轻工机械产业――西南地区最大的百万辆 汽车报废和零部件再利用中心、新型交通工具、现代厨具、特色民族旅游商品;
食品医药 产业――绿色食品深加工、民族医药研发和应用. (2) 禁止进入的行业 成都-阿坝工业区规划产业有色金属深加工、农畜副产品深加工、医药(不含化学原料 药)、轻工(不含纺织、鞋业)等产业.主要发展有色金属深加工(新材料)、轻工机械、 食品医药三大主导产业,对不符合园区功能定位和产业门类要求的项目原则上禁止入园. 另外,园区禁止引入燃煤企业,禁止引入对第二机场有电磁干扰的工业企业,禁止引 入水污染较严重的食品、医药、轻工、化工及其它行业,禁止引入制浆造纸、合成氨、酿造、 皮革、 印染、 电镀等行业或达不到清洁生产标准的项目、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 同时,根据《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可知:①园 区行业准入要求鼓励类与原规划环评基本一致,鼓励引入符合成阿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新 材料、轻工机械等产业,食品医药产业适当控制,为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产业腾出空间. ②园区禁止引入燃煤企业,禁止引入对第二机场有电磁干扰的工业企业,禁止引入水污染 较严重的食品、医药、轻工、化工及其它行业,禁止引入制浆造纸、合成氨、酿造、皮革、 印染、电镀等行业或达不到清洁生产标准的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③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