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8-28 |
timedg.com 编辑/黄毅 视觉/叶洁新 校对/张爱芬 政务公布(第2590期) (逢周
一、 周三刊登)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
22831507 为落实我市特色人才创业贷款贴 息, 做好2019年申报工作, 根据 《关于 调整部分配套实施细则及办理规程 的通知》 (东人才办通 〔2018〕
2 号)之 《东莞市特色人才创业贷款贴息办理 规程》 ,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对象 根据 《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 施办法》 (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 ) 认定、 评定的特色人才在莞所创办的获得银 行机构贷款的企业.绝对控股 (占股 50%以上) 的在 《实施办法》 实施期间创 立的, 于2018 年7月1日至
2019 年6月30日获得银行机构贷款的企业.
二、 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由特色人才本人绝对控股 (占股 50%以上) , 于 《实施办法》 实施 期间创办.
(二) 申报企业是在东莞市依法进 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 份有限公司,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 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制 度, 能提供年度审计报告, 且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为特色人才本人.
(三) 企业依法经营, 从事的产业 和借款投向的项目要符合国家、 省、 市 的政策导向, 并由推荐特色人才的行 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确认.
(四) 所申请企业未获市财政其它 贴息资助.
三、 资助标准 市财政按企业贷款期内实际支付 利息最高不超过 70%的比例给予贴 息, 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每家企 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已获市财 政其它项目贴息资助的同一笔贷款不 能重复进行贴息申请.
四、 受理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7月31日.
五、 所需材料
(一) 《东莞市特色人才创业贷款 贴息申请表》 ;
(二) 身份证;
(三) 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 机构 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 (或提交 三证合一 证照) ;
(四) 申报企业股东股份占比的证 明材料 ( 如机读档案或其他证明材料 ) ;
( 五)申报企业与银行机构签订的贷 款合同、 银行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 证、 企业利息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 及年度审计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
( 六)申报企业本次申请贴息项目未 获市财政其它项目贴息资助的说明函;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提交一式一 份, 并提供原件核对.申报人和申报 企业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 完整性、 有 效性负责.
六、 办理程序
(一)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特色 人才填写 《东莞市特色人才创业贷款贴 息申请表》 , 并提供相关申报资料, 向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 二)申报受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 实性进行初审, 经初审合格的, 向申请人 出具受理回执;
受理时间截止后, 汇总申 请材料送市金融工作局进行资格复核.
(三) 资格审核.市金融工作局会 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特色人才申请资 格、 企业项目实施、 贷款申请、 重复资 助等情况进行审核, 并汇总形成推荐 名单和资助标准建议, 提交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 资格复核.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将推荐资助名单征求公安、 工商、 法院、 检察院、 税务、 国安等部门 意见, 对创业贷款贴息申请情况进行 安全信用审查和资格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