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8-30 |
7 储存I级和n 级毒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其他易燃和可燃 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3 .
2 .
2 同一防火堤内油罐总容量及油罐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顶油罐及固定顶油罐与浮顶、 内浮顶油罐混合布置, 其总容量不应大于120000m3, 其中浮顶、 内浮顶油罐的容积可折 半计算;
2 钢浮盘内浮顶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360000m3, 易熔材料 浮盘内浮顶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240000m3;
3 外浮顶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600000m3;
4 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m3时油罐数量不应多于1
2 座,单罐容量小于1000m3或仅储存丙B类油品时油罐数量可不限;
5 油罐不应超过2 排,但单罐容量小于1000m3的储存丙3类 油品的油罐不应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