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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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无锡盛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Wuxi Sunli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89)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7年2016年 变动 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 160.6 112.3 43.0% 毛利 (人民币百万元) 54.9 32.9 66.8% 除所得税前利润 (人民币百万元) 40.7 15.9 156.3% 年内利润 (人民币百万元) 33.5 28.6 16.9%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 (人民币百万元) 33.5 28.6 16.9%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人民币元) 0.26 0.22 18.2% 年度业绩 无锡盛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或 「盛力达」 ) 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会」 ) 欣然 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为 「本集团」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 ( 「年内」 ) 的经 审核综合财务业绩. * 仅供识别 C

2 C 综合收益表 (除非另有注明,否则所有数额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7年2016年 收入

2 160,584 112,284 销售成本 (105,663) (79,350) 毛利 54,921 32,934 销售开支 (4,885) (4,332) 行政开支 (17,139) (19,850) 其他收入

4 522 1,871 其他收益 ― 净额

5 5,097 3,660 经营利润 38,516 14,283 财务收入

6 3,510 1,577 财务开支

6 (1,371) ― 财务收入 ― 净额

6 2,139 1,577 除所得税前利润 40,655 15,860 所得税 (开支) 抵免

7 (7,200) 12,748 本公司股东应占年内利润 33,455 28,608 年内本公司股东应占每股盈利 (以每股人民币元列示) ― 基本及摊薄

8 0.26 0.22 C

3 C 综合全面收益表 (除非另有注明,否则所有数额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7年2016年 年内利润 33,455 28,608 其他全面收益 ― ― 本公司股东应占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33,455 28,608 C

4 C 综合资产负债表 (除非另有注明,否则所有数额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於12月31日 附注 2017年2016年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土地使用权 24,274 25,335 物业、厂房及设备 101,993 109,328 投资物业 21,725 20,934 无形资产

19 62 贸易应收款项

9 ― 15,9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净额 17,323 24,175 165,334 195,756 流动资产 存货

10 92,608 45,924 预付款项

775 2,25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9 176,718 155,353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77,450 30,248 有限制现金 49,787 13,096 定期存款 105,763 ―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71,912 193,562 575,013 440,435 总资产 740,347 636,191 权益 股本 128,000 128,000 股份溢价 311,464 311,464 储备 57,339 56,245 保留盈利 93,328 67,367 总权益 590,131 563,076 C

5 C 於12月31日 附注 2017年2016年 负债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1 92,418 48,349 预收客户款项 57,606 24,412 当期所得税负债

192 354 150,216 73,115 非流动负债 ― ― 总负债 150,216 73,115 总权益及负债 740,347 636,191 C

6 C 附注: (除非另有注明,否则所有数额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1 编制基准 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惺视玫南愀鄄莆癖ǜ孀荚虮嘀.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历史成 本惯例编制,并就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公平值列账) 作出修订.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须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亦需要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 的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判断. (a) 本集团所采纳的准则的修改 本集团已采纳下列於本集团由2017年1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的准则的修改: 准则 修改主题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 (修改) 就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 (修改) 披露计划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修改) 披露於其他实体的权益 采纳上述准则的修改对本期间或任何过往期间并无重大影响,而对未来期间造成影响的机 会亦不大. (b) 尚未采纳的新订准则以及准则的修改及诠释 下列新订准则以及准则的修改及诠释於由2017年1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已颁布但尚未生效, 且未获本集团提早采纳: 准则诠释 准则修改主题 於下列日期或 之后开始的 年度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同收入 2018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修改) 以股份支付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2018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修改) 保险合同 「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4号保险合同下应用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改) 於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2018年1月1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 (修改) 转拨投资物业 2018年1月1日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 委员会) 诠释第22号 外币交易及预收预付对价 2018年1月1日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 委员会) 诠释第23号 所得税处理的不确定性 2019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2019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改)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间的 资产出售或投入 有待厘定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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