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8-31 |
在职人员死亡:代办人身份证、遗属 人身份证、户口本、死者身份证、火 化证、死亡证、与死亡关系证明、遗 属人存折账号原件及复印件. 退休人员死亡:代 办人身份证、死者 身份证、火化证、 死亡证原件及复印 件. 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终止保险关系和告知相关事项.各地社保局应在5 个工作日内将已受理的业务进行录入 、复核、审批. 市局待遇计发科于每10个工作日生成一次全市一次次养老待遇划拨批次, 并将批次支付台账交财务科. 市局财务科收到批次支付台账后,于2个工作日将款项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