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3-01-13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一九年五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625 号) (以下称 《反馈意见》 )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 捷捷微电 、 申请人 、 发行人 或 公司 )会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 华创证券 、 保荐机构 )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对 《反馈意见》 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 并按照其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 保荐工作报告》中的相同.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 目录

一、重点问题.4 问题一.4 问题二.31 问题三.43 问题四.52 问题五.57

二、一般问题.62 问题一.62

一、重点问题 问题一 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用于 电力电子器件生产线建设 等项目.请申请人: (1)与申请人历史建设项目、同行业类似可比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 投资金额测算依据,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2)本次募投项目 与申请人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申请人是否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技术和市场 储备;

(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具备明确的产能消化措施,并结合参数选取依据 说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4)结合申请人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情况说 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以上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人回复: (1)与申请人历史建设项目、同行业类似可比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 构成、投资金额测算依据,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113.27万元(含91,113.27万元) ,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电力电子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55,136.00 53,101.05 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新型片式元器件、 光电混合集成电路封测生产线建设项目 23,000.00 19,012.22 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 19,000.00 合计 97,136.00 91,113.27 1)本次募投建设项目投资构成、投资金额的测算过程和依据如下: A.电力电子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①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55,136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拟建在启东经济开发区 华石路西侧、 钱塘江路北侧. 项目主要产品为电力电子器件功率MOSFET、 IGBT、 快恢复二极管(FRD) 、可控硅(SCR)等.项目总规划用地100亩,厂房8.8万平 方米. 项目建设目标: 新建电力电子芯片生产线1条, 年产出Φ6英寸芯片60万片;

封装生产线5条(TO-220系列、TO-3P系列、SOT-

223、89系列、TO-252系列、 TO-92系列) ,年产出自封电力电子器件30亿只;

技术研发及检测线1条;

实验室 1个.预计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值为6.21亿.

2 项目投资概算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中产能建设需要,选择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并根据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筑面积、产能建设情况及需购置的设备等情况,测算项目投资 总额为55,136万元,主要包括工程建设费、设备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 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一 工程费用 39,7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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