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30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 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 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 目标、性质、规范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 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 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智能化装配式新型绿色生态挡土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宏伟 联系人 王俊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同乐路
116 号 联系电话
67919666 邮政编码
610400 建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同乐路
116 号 立项审批部门 金堂县经济科技 和信息化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 [2019-510121-30-03-334 055]JXQB-0108 号 建设性质 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021 水泥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亩)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518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5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31.5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0.57%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9 年12 月 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 项目概况及评价任务由来 四川宏洲管桩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是一家专业生产、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高 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等产品的公司.该公司于
2008 年通过出让取得位于金堂县赵镇同 乐路
116 号66.3 亩土地,投资
1900 万元建设 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项目一期工 程 ,建设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办公楼、库房等公辅设施,年产 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160 万米. 该项目于
2008 年11 月取得了金堂县环境保护局下发 的 《关于四川宏洲管桩有限公司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审查批复》(金环建【2008】84 号),并于
2011 年11 月通过了环保验收.
2015 年5月四川宏洲管桩有限公司更名为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随着公 司的快速发展,现有产品结构不能满足客户要求.为此,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在 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生产规模不变、生产布局不变 的基础上,拟投资
5500 万元进行扩建,扩建内容如下:
1、在原有项目生产车间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建后车间中间不采取隔断进行分离,形 成连通的生产车间(达到原建设规划厂房设计要求).扩建面积约
420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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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扩建生产车间内进行生产线布置,新增生产设备;
在扩建场地内配套建设辅助 设施、设备,建成后新增智能化装配式新型绿色生态挡土墙产品
40 万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 令第
253 号文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本项目属于其中十
九、50 砼结构构件制造、 商品混凝土加工:全部,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 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 要求编制完成了本报告表,现上报审批.
二、项目建设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项目位于金堂县赵镇同乐路,位于工业园区范围内,项目未 在《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划定的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内,符合保护红线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主要使用电能、蒸汽,均为清洁能源. 项目运行期对区域资源消耗情况较小, 未达到区域资源利用上限, 本项目的实施对整个区 域资源影响较小.因此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相关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 相应规划要求,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下, 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是相符的.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本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园区禁止引入的的 建设项目. 综上,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中相关规定相符合, 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上的项目,可以按照既定规模实施.
三、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 (以下简称《目录》),本项目不属于其中 鼓励类 、 限制类 、 淘汰类 范围内.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 三条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 许类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国家现行有关产业政策无冲突,属于允许类.
3 同时,2019年2月26日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 案管理条例》 及相关规定, 通过金堂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了备案, 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9-510121-30-03-334055]JXQB-0108号.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四、规划符合性分析
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金堂工业园区内,占地面积66.3亩.本项目为在 原预留用地上进行建设,不新征用地.由该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金堂国用[2015] 第7121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金堂工业园区用地规划要求.
2、与金堂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金堂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批文号 川环建函[2009]38号 ) 区域环评中相关评价结果可知: (1) 四川金堂工业园区功能定位: 四川金堂工业园区以优质浮法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 品、 秸秆纤维板、 铝型材等产品为主导产业的新型建材制造加工园区, 建议深度发展机械、 冶金、纺织服装加工业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