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3-01-26 |
6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交货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资金到位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供货期及质量: 6.1 供货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 质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其他 7.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历天内,采购人与中标的供货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依 据采购人意见,中标的供货单位提交修改后的供货文件;
7.2 按合同相应条款约定,中标单位提交成果.
(二)采购人提供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8.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8.1 供货技术参数;
8.2 供货条件. 9.项目供货方式:符合采购人要求 10.报价内容: 10.1 供货费用;
10.2 参考市场收费情况等自主报价;
10.3 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不予接受.
(三)供应商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发售询价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新郑市恒通租赁有限公司购置车辆项目 询价文件 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7
三、总则 1.使用文字种类 询价文件、报价文件、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方式的来往函件、记 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使用货币种类 询价文件及报价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3.询价文件中的时间为北京标准时间. 4.供货资金 供货资金已到位,保证满足本项目供货合同的支付. 5.投标有效期 5.1 投标有效期为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60 天内有效.在此期间,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将受询价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5.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方式向供应商提出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 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 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有效期;
5.3 投标保证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6.踏勘现场 6.1 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 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 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 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报价文件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 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7.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而予以 新郑市恒通租赁有限公司购置车辆项目 询价文件 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8 拒绝;
7.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
7 个工作日内全退还;
7.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 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国家计委计价 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3)857 号文件计算. 8.供货基础资料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应在招投标工作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方式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人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 商已认可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包含了供货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新郑市恒通租赁有限公司购置车辆项目 询价文件 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