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3-01-30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7、按照本询价邀请函要求购买了询价通知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 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 同供应商, 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资 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 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三 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 32.16 万元 四 询价通知书的修改

6 招标机构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修改,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表公告,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五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招标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 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 伍仟元整人民币 询价保证金应以供应商基本户银行电汇的形式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采购 编号提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须附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证明). 收款单位(户名):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投资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1702229138001301266 电汇备注: 本项目招标编号询价保证金 . 询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避免因供应商的行为带来的损失.采购 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或直接(或间接)延误项目正常执行时,可根据 相关规定没收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退还: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询 价保证金至供应商原账号;

自采购合同签订并且备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 询价保证金至成交供应商原账号. 合同备案需提供的材料 (纸质合同原件, 合同扫描电子档, 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扫描电子档以招标编号命名并转换为 PDF 文件格式

2、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以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七 询价程序与方法

1、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采购项目方面的有关专家共三人(含)以上 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响应文件初审:

7 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 商是否具备资格.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得进入询价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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