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3-01-30 |
2013 年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制订了《泉州市
2013 年学校综治安全目 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评要求,认 真做好自评工作.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拟于
2013 年底结合近 期工作对各单位进行考评.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
2013 年12 月5日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C2C 泉州市2013年学校综治安全目标 管理责任考评办法 第一条 为健全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各地教 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目 标责任考评,客观评价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成效,最大限度地预防 和控制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服务 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13 年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 市政府 《关于下达
2013 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 、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 善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 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市委教育工委、市 教育局《泉州市
2013 年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等相关规 定,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对各县(市、 区)教育工委、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旅游局) ,各高等院 校、市直各校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及年度各项安全工 作情况的考评.考评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坚持 安全发展 的 原则和 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四条 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依据《福建省学校安 全管理条例》 ,市政府安委会、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市委教育 工委、市教育局年初下达的学校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以及本 年度学校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等开展. 第五条 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根据不同层次,分别 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委) 、市属(直)高校、市直中职中 小学幼儿园进行考评.考评采取评分制,除1000分标准分之外, 设加减分及否决项,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提供 的相关材料给予确认.扣分以考评内容中的标准分为限,扣完为 止. 第六条 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采取听汇报、查资 C3C 料、看现场、开座谈等办法进行,坚持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实 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自查自评与组织考评相结合、年度考评与平 时检查相结合、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 第七条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委) ,各高等 院校、市直各校应对照考评评分表,实事求是进行自评,将本年 度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自评评分表(需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文 稿发至: [email protected] 处) 在考评组到达考评时交考 评组带回,由考评组统一交给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 第八条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委) ,各高等 院校、市直各校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2013年学校综治 安全工作履职情况报告(需签字,同时将电子文稿发至: [email protected] 处)在考评组到达考评时交考评组带 回,由考评组统一交给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对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委)考评时,抽查的 学校由考评组随机确定,并对照相关评分表逐一进行评分. 第十条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委) ,各高等 院校、市直各校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年度考评情况,由市教育 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和综合初评,报市教育 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进 行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