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3-02-23 |
1 ― 镇财预〔2017〕3 号2017 市直各部门预算单位,各辖市区财政局: 现将《2017年镇江市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辖市区财政部门可按照相关规定,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切实 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其中镇江新区的政府预决算、部门 预决算及其他须公开信息由镇江新区负责公开,市财政局将监 督指导各辖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2017年镇江市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
2 ― (此页无正文) 镇江市财政局
2017 年2月21 日 镇江市财政局
2017 年2月23 日印发 ―
3 ― 附件
2017 预决算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 本质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 算公开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预算法》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 (中办发[2016]13 号)和《江 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苏办发〔2016〕37 号)的 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 密的信息外,市级政府公开市级政府预决算,市级使用财政资 金的部门(单位)公开本部门(单位)预决算.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应当依法主 动公开预决算信息,市级政府预决算由市财政局负责公开,各 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财税 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领域改革,为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提供动力. ―
4 ―
二、公开内容和要求
(一)市级政府预决算公开 1.公开镇江市全市、市本级及市直的
2016 年预算执行情 况以及
2017 年预算安排情况.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时间:市人大会议批准后
20 日内. (3)公开方式:通过镇江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予以公开. (4)公开内容:2016 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7 年预算报告 和预算表(涉及的表格目录详见附件 1) . 2.公开
2017 年市本级及市直的调整预算情况.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时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
20 日内. (3)公开方式:通过镇江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予以公开. (4) 公开内容:
2017 年全口径预算的收支调整及调整后的 收支平衡情况(涉及的表格目录详见附件 1) . 3.公开
2016 年全市、市本级及市直的决算情况.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时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级决算后
20 日内. (3)公开方式: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予以 公开. ―
5 ― (4)公开内容:2016 年财政决算草案及
2017 年上半年预 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
2016 年财政决算表 (涉及的表格目录详见 附件 1) . 4.公开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 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时间: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在人大批准后
20 日内公开;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在
3 月底前公开. (3)公开方式: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2017 年度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 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 5.公开各类财政管理制度.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时间:本方案实施前已经出台的财政管理制度, 凡属主动公开但尚未公开,于8月31 日前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