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3-03-04

一、采购内容:换热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二、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三、洽谈时间: 年月日:30(北京时间)

四、洽谈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厅 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月日8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 1)名称: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联系人:范主任 3)

电话:0934-7599026

2 采购 代理 机构 1)单位名称: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庆阳市弘化西路药监局向西

50 米(弘睿精致酒 店四楼) 3)联系人:刘孜卓 4)联系

电话:15193678999

3 项目名称 镇原县公安局、人民法院、人防大厦等五家单位换热站设备 采购及安装项目

4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 采购内容 换热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6 付款方式 按项目完成进度分期付款,项目总额的 10%作为质保金,待项 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使用一年后若无质量及售后 问题,支付质保金,否则不予以支付.

7 投标 有效期

90 天98响应性文件 编制份数 1)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一份(U 盘).(文件 递交后不予退还). 2)为方便唱标,请单独密封开标信封.开标信封【内放开标 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和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一 份(U 盘)】单独提交.

9 响应性文件 递送要求 供应商应将所有报价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整体密封,并在 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

10 投标人 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中国境 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 投标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含国税, 地税) 、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企业须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

4、投标企业须提供在招标公告期间项目实施地或企业所在 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函件;

5、投标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以上企业资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16 开标及响应 性文件递送 截止时间、 地点 以甘肃省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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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定义 1.1 政府采购当事人 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 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 1.2 采购人 是指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招标人 是指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供应商 是指向采购人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 1.5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 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1.6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性文件》 是指供应商根据本《单一来源采购文 件》提交的全部文件. 1.7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1.8 货物 系指供应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采购内容的规定,须 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软硬件及其它材料. 1.9 服务 系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采购内容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附 加工作. 2.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全部要求的供应商. 3.2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向交易中心递 交投标保证金,未向集中采购机构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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