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3-03-12 |
600021 证券简称: 上海电力 编号: 2018-6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电力"、 "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2018 年11 月23 日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电力投 资集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7]1943 号)核准,公司向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李凤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远景能源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青岛城投金控
1 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富春创 益定增
4 号资产管理计划)等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07,507,048 股股份,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5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352,945,952.96 元,扣除承销 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2,945,952.96 元.2018 年8月16 日,上述认购款项已划转至公司指定的验资 专户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18BJA50309 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修订稿) 》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配套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净额, 将优先用于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将用于标的公司项 目建设. 结合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投资总 额 拟使用配套 资金金额 项目实施主 体 江苏公司股 权比例(%)
1 支付现金对价 - 28,000.00 - -
2 滨海北H2海上风电项目 599,300.00 86,794.60 滨海海上风 100.00
3 中电投协鑫滨海新建燃煤 发电工程项目 720,535.00 - 滨海火电 51.00
4 滨海北H1海上风电项目 137,440.00 10,000.00 滨海海上风 100.00
5 滨海头罾风电场三期项目 39,466.00 4,250.00 滨海风力 70.00
6 滨海振东风电场三期项目 38,097.00 4,250.00 滨海风力 70.00 合计 1,534,838.00 133,294.60 - 注: 公司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相应减少了拟使用配套资金投入各项目的金额. 公司将使用扣除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后的募集资金优先投入新能源电力项目中.
2018 年8月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第三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5,304.48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中已产生的利息,利息金 额以实际划款时账户累计利息余额为准)向江苏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