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3-03-14

2、甲烷 (CH4)和氧化亚氮(N2O).通常情况下,废弃物焚烧产生的 CO2 排放多于 CH4 和N2O 排放. 遵照《1996 年指南》(IPCC,1997),只有废弃物中的矿物碳(如,塑料、某些纺织物、橡胶、液体溶 剂和废油)在焚化和露天燃烧期间氧化过程产生的 CO2 排放,被视为净排放,应当纳入国家 CO2 排放估 算.废弃物中所含的生物质材料(如,纸张、食品和木材废弃物)燃烧产生的 CO2 排放,是生物成因的排 放,不应当纳入国家排放总量估算.但是,如果废弃物焚烧作为能源使用,则均应估算化石和生物成因的 CO2 排放.只有矿物 CO2 应当纳入国家排放,而生物 CO2 应当作为信息项,二者皆在能源部门中报告.此外,如果燃烧(或任何其他因素)正导致活体生物量(如森林)中含有的碳总量长期减少,这种碳的净释 放量在 CO2 排放计算中应当很明显,参见《2006 年指南》 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 (AFOLU) 卷. 对于估算和报告所有类型可燃废弃物的焚化和露天燃烧产生的 CO

2、CH4 和N2O 排放,本章提供了关于方 法学选择的指南.如果可能,还提供了活动数据、排放因子和其他参数的缺省数据. 非甲烷挥发性有机化合物(NMVOC)、一氧化碳(CO)、氮的氧化物(NOx)和硫的氧化物(SOx)燃 烧产生的传统空气污染物,现有排放清单系统中有所介绍.因此,IPCC 未提供这些气体的新方法学,但 建议国家专家或清单编制者遵照国际协议采用现有公布的方法.目前提供方法的一些文献主要例子有, EMEP/CORINAIR 指南(EMEP 2004)、US EPA 空气污染物排放因子汇编(AP-42,第5版;

USEPA, 1995)、EPA 排放清单改进计划技术报告系列(第3卷第

16 章):露天燃烧(USEPA,2001). 本章第5.4.3节论述了N2O间接排放的估算,此排放产生于废弃物焚化和露天燃烧使得氮沉积转入土壤.第1卷 一般指南及报告 第7章 前体物与间接排放 论述了关于报告N2O间接排放的一般背景和信息. 5.2 方法学问题 方法的选择将取决于具体国情,涉及废弃物焚化和露天燃烧是否为国内关键类别、何种程度的特定国家和 特定工厂的信息是可获取或能够收集. 对于废弃物焚化,最准确的排放估算编制可通过确定各个工厂的排放和/或区分各废弃物类别(例如, MSW、污水污泥、工业废弃物以及包含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其他废弃物).估算废弃物焚化和

1 废弃物产生、构成和管理做法(包括废弃物焚化和露天燃烧),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卷第

2 章. 第5章:废弃物的焚化和露天燃烧 《2006 年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5.7 露天燃烧产生的 CO

2、CH4 和N2O 排放的方法是不同的,因为影响排放量级的因子不同.燃烧的废弃物 中矿物碳量估算值是确定 CO2 排放的最重要因子.非CO2 排放更取决于焚化过程期间的技术和条件. 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所的废弃物有意燃烧,在某些国家有时用作一种管理做法.这种做法和无意点燃(固体 废弃物处理场意外着火)产生的排放估算和报告均应当根据为废弃物露天燃烧提供的方法学和指南. 计算废弃物焚化和露天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一般方法是:获得焚化或露天燃烧的(最好按废弃物类 型区分)废弃物干重数量,调查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最好根据关于碳含量和矿物碳比例的特定国家 信息).对于废弃物焚化和露天燃烧产生的排放,本文提供了基本方法作为连续方法示例: ? 确定焚化/露天燃烧的废弃物类型:MSW、污水污泥、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焚化/露天燃烧的其他废弃物 (尤其是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 ? 有关焚化/露天燃烧废弃物量的编译数据包括有关所用方法和数据源(如,废弃物统计资料、调查资 料和专家判断)的记录.本卷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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