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3-03-22 |
五、审议程序
1、此项关联交易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曾晓宁、 王斌、花峻、成国俊、张剑冰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钱志新、谢有畅、龚纯黎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
2009 年度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我们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
3 定的要求;
2009 年度公司新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为 保证在建项目顺利达产所必要的、短期持续性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0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