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3-03-26 |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 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及国家环保总局第
1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管理办法》 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本公司安排人员于
2018 年9月10 日对该项目环保 处理设施与措施进行了现场勘察,调研了相关的技术资料.2018 年9月13 日至
2018 年9月14 日,本公司验收人员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污染物排 放实施了现场监测, 在此基础上协助赣州市章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 告书. 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章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 2 验收依据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6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2017.10.1);
(7)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环发[2000]38 号);
(8)《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1 年6月).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第9号文);
(2)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文).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章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西南 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2018 年1月);
(2)《关于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章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章贡分局(2018 年2月13 日)(赣市环章分督字[2018]6 号). 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章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3 3 项目建设情况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 地理位置 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长塘村返迁房小区五指峰路与章江路交汇处(地理坐标为东经 114°55'
18.75'
'
,北纬25°49'
25.75'
'
)(详见附图1) 3.1.2 总平面布置图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3.2 建设内容 3.2.1 建设项目概况 表3-1 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章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建设地点 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长塘村返迁房小区五指峰路与章江路交汇处 法人代表 刘福生 联系人 刘发林 联系电话
13970710392 建设性质 改扩建 环评时间/单位
2018 年1月/江西南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时间
2018 年2月13 日 审批部门/文号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章贡分局 (赣市环章分督字[2018]6 号)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498.05 环保投资概算 (万元)
50 环保投资比例 3.34% 实际总投资 (万元) 1498.05 环保投资概算 (万元)
50 环保投资比例 3.34%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0 行业类别及代码 Q842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开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