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3-04-01 |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4 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 投标人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 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投标有效期 6.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 凡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 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6.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 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5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 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6.6 本须知第
7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未按招标文 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 7.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 7.3 投标人须于
2019 年01 月27 日14:30 前交纳第一包
10000 元, 第二包
15000 元, 第三包
15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缴纳投标保 证金具体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网上银行支付,必须缴纳到该投标采购项目标段(包)所对应的保证 金子账户上. 项目名称: 数控车床、 电工实训设备、 电子实训设备、 制图设备、 机电实训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SDGP371102201802000091 第 8页 共91页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户以 网银转账 的方式缴纳至以下对应账户.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第一包开户单位: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810100101421037236-05046 第二包开户单位: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810100101421037236-05045 第三包开户单位: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810100101421037236-05044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地址:日照市烟台路和济南路交汇处 联系
电话:0633-8781469 7.4 投标保证金将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退还到投标人 的网银账户(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5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持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办理). 7.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处以本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 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 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1 投标人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 标文件;
7.5.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